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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气象局令第31号,经第38号、第41号修订)《雷电防护检测资质评审细则》(气发〔2022〕71号)有关规定,****气象局委托雷电防护****委员会,于2026年5月29日对8家单位提交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进行了会议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通过的单位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重新核定:****中心
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延续:******公司、**弘****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中大****公司
(二)评审不通过的单位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延续:**市湘江建设工程****公司、中腾智信****公司。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市**区**南路四段196号
联系单位及电话:****气象局政策法规处,0731-****0421或138****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