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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5
| 项目名称 | ****VOC治理设施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省**市**市孙家庄乡孙家庄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苑华杰 |
| 联系人 | 苑华杰 | 联系电话 | 139****258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4-02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我公司于2025年4月对原有治理设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于2025年12月18日由第三方进行检测,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的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 苯乙烯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热转印工序和粘膜包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措施后通过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至1根15m 高排气筒,排出 | ||
| 承诺:**** 苑华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苑华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