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直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包1)答疑
问题一: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是证明联合体组成及各方分工的关键依据。即使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仅有贵司盖章,评标委员会仍需通过联合体协议书判断贵司在实际施工中的业绩归属及承担比例。标书代写
问题二: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标书代写
回复:评标情况为保密内容,不予作答。标书代写
问题三: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 需单个合同满足全部指标。
问题四: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标书代写
回复:评标情况为保密内容,不予作答标书代写
问题五: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 。
问题六: 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竣工时间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
记录)的日期。
问题七: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建议同时注明具体数值(如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若招标文件允许简写,按示例填写即可。为确保无歧义,也可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问题八:有低价警戒线吗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问题九: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若作为专业分包单位承接的管道安装劳务内容,与本次招标的管道工程性质相同,且合同、验收资料能证明贵司实际承担了对应工作,则一般可视为有效业绩。
问题十: 市政管道安装业绩满足吗
回复:若业绩合同中能明确区分管道安装部分的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管道安装内容与本项目管道工程性质相近(如内衬不锈钢管、沟槽连接等),则可视作有效业绩。如合同中无法拆分管道部分金额,须提供建设单位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管道安装部分造价证明。
答疑截至时间更新至:
2026-06-05 17:00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答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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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5日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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