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尼帕病毒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现对尼帕病毒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委员会关于尼帕病毒及其他重****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15.395万元。
4.最高限价:15.39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尼帕病毒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物资。具体品目、数量、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7.交货地点:**县恩久路中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或类似采购项目经验;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业不良信用记录;
4.若采购物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三、报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须按《采购物资清单》逐项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应为包含货物、运输、装卸、税费、验收等所有费用的最终交货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医疗器械相关许可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物资清单》中各产品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作出逐条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等支持材料。
5.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期、退换货响应时间、技术支持等。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下午18: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323办公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旦增,****560。
五、评审办法
1.由采购人依法组建3****小组。
2.询价小组对所有递交并拆封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
3.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参数、质量、服务等)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小组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周期、售后服务、技术指标优劣等因素综合排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结果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2.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自治区**市**县恩久路中段
项目联系人:旦增
联系电话:****560
附件:采购物资清单
****
2026年6月4日
主编:李萍
编审:雷海坤
编辑:普尺
来源:县卫健委
投稿邮箱: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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