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昕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熔铝炉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辽宁-铁岭-铁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57662XL付秀芹
魏振华**省**市**县
**县阿吉镇陈平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熔铝炉技术改造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县 ******县
经度:123.473611 纬度: 42.187500****保护局
2024-06-25
铁县环审函〔2024〕018号912********57662XL001Q
2025-12-261000
31****
912********57662XL****
912********57662XL**市****公司
****0113MA0P51958J2025-12-12
2026-01-202026-04-20
2026-05-092026-06-05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654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铝合金开关件1000t/a铝合金开关件1000t/a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化、精炼、制芯/造型、浇注、落砂、打磨/切割、抛丸、热处理、机加工熔化、精炼、制芯/造型、浇注、落砂、打磨/切割、抛丸、热处理、机加工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铝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精炼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制芯废气、浇注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落砂废气、切割打磨废气、抛丸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4)达标外排;砂再生废气经设备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4)外排。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循环冷却水定期更换,用于厂区抑尘。 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基础,建筑隔声 废浇冒口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熔炼工序;金属废料及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熔铝工序;抛丸过程产生的废砂收集后回用于制芯工序;落砂过程产生的废砂经过砂处理工序再生回用至混砂,部分不可回用的废砂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切割打磨废气、落砂废气、砂再生废气、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切割打磨废气、落砂废气、砂再生废气、抛丸工序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废固化剂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淬火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熔铝炉废气收尘、精炼废气收尘、浇注废气收尘、制芯工序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熔铝、精炼、浇注、制芯工序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置于专用容器内与润滑油桶,废树脂桶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熔铝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精炼废气、制芯废气、浇注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落砂废气、切割打磨废气、抛丸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3)达标外排;砂再生废气经设备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3)外排。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循环冷却水定期更换,用于厂区抑尘。 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基础,建筑隔声 废浇冒口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熔炼工序;金属废料及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熔铝工序;抛丸过程产生的废砂收集后回用于制芯工序;落砂过程产生的废砂经过砂处理工序再生回用至混砂,部分不可回用的废砂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切割打磨废气、落砂废气、砂再生废气、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切割打磨废气、落砂废气、砂再生废气、抛丸工序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废固化剂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淬火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熔铝炉废气收尘、精炼废气收尘、浇注废气收尘、制芯工序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熔铝、精炼、浇注、制芯工序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置于专用容器内与润滑油桶,废树脂桶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精炼废气、制芯废气、浇注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合并两根排气筒,精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排放。总体排放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后(重点管理级别、简化管理级别),按照相关要求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年度和季度执行报告(登记管理级别的无需填报)。已按照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57662XL001Q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2.24 0.044 0 2.24 0 0.044 -2.196 /
1.13 0.207 0.207 1.13 0 0.207 -0.923 /
0.1298 2.0866 0 0.1298 0 2.087 1.957 /
0 0.172 0.172 0 0 0.172 0.17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熔铝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 已建设落实 熔铝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的颗粒物折算浓度为7~8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排气筒颗粒物的出口浓度40~45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排气筒颗粒物的出口浓度45~46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30mg/m3、100mg/m3、400mg/m3)要求
2 精炼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0%)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造型/制芯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0%)后,经布袋除尘器(99%)+二级活性炭(8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浇注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0%)后,经布袋除尘器(99%)+二级活性炭(8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精炼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收集后汇同经集气罩制芯废气、浇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精炼浇注制芯废气排放口(DA002)排放的颗粒物实测浓度为2.4~2.7mg/m3,二氧化硫实测浓度为排气筒颗粒物的出口浓度7~10mg/m3,氮氧化物实测浓度为排气筒颗粒物的出口浓度17~21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30mg/m3、100mg/m3、400mg/m3)要求。 精炼浇注制芯废气排放口(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实测浓度为17.8~19.5mg/m3,排放速率为0.031~0.033kg/h,甲醛的实测浓度为5.05~5.29mg/m3,排放速率为0.008~0.009kg/h,出口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浓度120mg/m3、速率10kg/h;浓度25mg/m3、速率0.26kg/h)要求。按照检测期间工况(80.1%、82.0%)折算后,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速率为0.038~0.041kg/h、0.010~0.011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速率10kg/h;速率0.26kg/h)要求。
3 落砂废气、切割打磨废气、抛丸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3)达标外排;砂再生废气经设备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3)外排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 已建设落实 切割打磨砂再生废气排放口(DA003)排放的颗粒物的实测浓度为2.9~3.4mg/m3,出口排放浓度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30mg/m3)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取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已建设落实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在44~52dB(A),夜间不生产,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