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司马浦镇“七个一”点位优化提升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自主择优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以下项目开展招标工作,特邀请各单位就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司马浦镇“七个一”点位优化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需求
项目建设内容:
(一)黑底化-道路工程
对圩镇客厅周边道路进行黑底化改造,改造道路合计总长度约546m,宽5.3-13m,路面进行铣刨及沥青铺设,施划热熔交通标线,抬升检查井及对应雨水口;
(二)美丽小公园工程
对圩镇客厅前现状小公园****广场进行整体改造提升;1.对圩镇客厅前现状小公园现有场地乔木保留,对林下地****广场砖园路及彩色沥青跑道,公园广场铺设石材,其余场地铺设防草布并铺设种植土,林下安装休闲座椅及垃圾箱,同时配套场地排水及亮化。2.****广场破损场地进****广场砖及弹性橡胶垫,现状球场保留并重新铺设环氧防滑自流平,设置树池座凳、花坛、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同时配套场地排水及亮化。
项目需求主要是进行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三、报名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及截图须加盖公章)并确保报名资料密封完好:
1、报名单位须提交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招标代理资格证明资料;
(2)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进行下浮报价;
(3)按采购人委托内容进行报价,格式自拟;
(4)根据公告规定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2、招标代理费包含可能出现流标而重新组织招标的一切费用,其费用不再追加,直至完成该项目招标全部工作。
3、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委托人明确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4、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四、报名资料应密封盖章并于2026年6月12日下午5:00前自行送达****前楼111办公室(地址:**市**区司马浦镇司英路1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资料将予以拒收。选取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未被选中的单位不应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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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