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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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工作服采购项目 |
| 联系人 |
江小姐、梁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7872、020-****7817 |
| 变更内容 |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信息”的“生产能力保障措施”评审项中“备注”更正为“响应供应商自有生产车间的,提供自有房产权属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租赁使用生产车间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需体现合同日期,并提供响应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赁发票复印件)。生产设备设施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购买方名称为响应供应商名称的购置证明(购置发票);生产设备设施如为租赁的,须提供承租方名称为响应供应商名称的租赁证明(租赁合同)。”。 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磋商文件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工作服采购项目 |
| 联系人 |
江小姐、梁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7872、020-****7817 |
| 变更内容 |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信息”的“生产能力保障措施”评审项中“备注”更正为“响应供应商自有生产车间的,提供自有房产权属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租赁使用生产车间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需体现合同日期,并提供响应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赁发票复印件)。生产设备设施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购买方名称为响应供应商名称的购置证明(购置发票);生产设备设施如为租赁的,须提供承租方名称为响应供应商名称的租赁证明(租赁合同)。”。 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磋商文件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