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 商务中心黔园艺术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工程
三、采购内容: 黔园装置艺术创作、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调试服务,包括装置本体、配套基础及安装所需全部工作内容。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6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经专家论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1. 艺术创作的独特性: 本项目为特定主题艺术装置创作,其设计理念、艺术风格、文化表达具有高度的原创性和唯一性,无法通过标准化产品或通用服务替代。
2. 文化表达的适配性: 装置需精准契合黔园项目的地域文化特质与整体艺术氛围,对创作者的文化理解深度、艺术表现手法有特定要求,其他供应商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同等文化适配度。
3. 工艺实现的不可替代性: 经论证,拟定供应商在装置艺术领域具备相应的创作能力与项目经验,其方案在工艺路径、材料运用、空间呈现等方面已形成完整且不可替代的技术实现路径。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日,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宋女士,139****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