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2026年租赁校车服务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2026年租赁校车服务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2026年租赁校车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82MAE09BN599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额:161000(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依据《****公司化运营管理方案》(莱政发〔2019〕9号),****教体局面向社会招标,****为**市****公司,时间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根据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五、公示时间:
2026年06月52026年0609日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时间 |
| 1 | 2026年租赁校车服务 | 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车,安排准驾驾驶员1名、照管员2名 | 项 | 1 | 16.1 | 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 | 合同签订后 年 |
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时限内向我部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张老师 153****6196
参数联系人:赵老师 153****7306
监督电话:053****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