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纤厂土地光伏开发项目(一期)投资人(第二次征集)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玻纤厂土地光伏开发项目(一期)投资人(第二次征集)”进行公开征集,****委员会的评审推荐和采购人的确认,现将成交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采购人位于**市望埠镇望河村崩岗村(原**玻璃纤维厂)已出****公司场地的屋顶。
2.项目规模:在项目****公司场地屋顶上建设【5.9】MW(以实际装机容****电站。
3.**模式:采购人负责****公司出具书面文件同意无偿提供其厂房屋顶给成交人进行项目建设;成交人负责项目全部资金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并网、运维等所有相关费用),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系统设计、技术指导、设备选型、运维技术等),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全过程工作。
4.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建成后,项目场地内的进驻企业优先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采购人负责协调项目场地内进驻企业与成交人签订《供用电协议》,进驻企业电费结算单价计算标准不高于人民币【0.60】元/kWh(度)。
(2)项目场地内进驻企业每使用本项目所发电力1度(kWh),投资人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0.1】元/度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由投资人在收取进驻企业电费后,按约定每月支付给采购人。
5.**期限:本项目**期限为二十(20)年,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计算。20年期满前6个月,如双方均无书面提出异议,且项目所涉土地未被纳入开发规划、厂房仍属采购人所有且厂房符合安全标准,**期限可**5年,**期间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执行。若届时项目场地采购人仍具备使用条件且成交人运营状况良好,在同等条件下成交人享有优先续约权,续期期限及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上述情况所涉成本由投资人自行评估,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投资损失责任。
二、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日期:
2026年6月6日00时00分至 2026年6月9日00时00分
三、成交候选人公示内容:
玻纤厂土地光伏开发项目(一期)投资人(第二次征集)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 成交候选人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市和****公司 | **市三****公司 |
| 服务费(元/度) | 0.100000 | 0.101000 | 0.100000 |
| 综合得分 | 93.01 | 70.43 | 64.15 |
| 响应公开征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公开征集文件要求 | 符合公开征集文件要求 | 符合公开征集文件要求 |
四、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020-****638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段工、陈工
电 话:020-****3598
传 真:020-****3598
3.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