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校车 ”运营服务 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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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实际接送需求,我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校车运营服务单位,择优选取资质齐全合规、运营专业过硬、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的服务商,详细遴选条件详见如下:

01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校车运营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4. 服务地点:****指定校园及学生上下学指定接送点位

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学校车接送服务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0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选方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1.投标人应****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若分公司参与投标,****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公司在本项目中的全部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拥有符合本方案要求的校车车辆,车辆年检合格、保险齐全(含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同时,校车需配备安全设施(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具有行驶记录的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系统)。(投标阶段须提供《拟投入车辆承诺函》,列明车辆数量、型号、车牌号(如有);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拟投入的校车驾驶人,需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符合《**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 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醉酒驾驶记录,最近 1年内无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5.拟配备的随车照管人员,需符合《**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年龄 22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相关疾病及酗酒、吸毒行为记录,通过岗前培训。

6.具备健全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乘车学生管理台账,近 3 年内无重大校车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自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负同等责任(含)以上的致人死亡校车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含)以上的安全事故,无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单次罚款1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7.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及技术保障能力,能够承担校车运营相关费用。

8.同意遵守本遴选方案及《**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03

报名与获取遴选文件

1.报名及遴选文件递交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6月5日 - 2026年6月14日,每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法人身份证、公章、营业执照、自有车辆相关证明、安全管理制度。【原件现场审核】参选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可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以上所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学校留存备案。

3.遴选文件递交地点:****门卫室标书代写

要求:遴选文件需密封完好、签章齐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编制,逾期、破损、不符合规范的文件无效。

4.遴选时间:2026年6月15日13:00

遴选地点:****三楼会议室

04

服务核心要求

(一)车辆需求

1.车辆类型

选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小学生专用校车,或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合规载客汽车。所有校车需为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车辆手续齐全、有效。

2.车辆配置要求

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无安全隐患;按国家规定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应急设备,设备放置于便于取用位置,性能良好、有效适用;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实时监控、轨迹可查;车辆外观、标识符合国家校车专用标准,校车标牌按规定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指定位置,不妨碍驾驶视线。

(二)运行需求

1.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准点完成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漏接、漏送情况。

2.****学校核定路线、作息时间准时接送,不得迟到、早退、擅自更改路线、中途甩客;遇极端天气、突发****学校,妥善处置应急问题。

3.严禁校车超员、超速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随车人员需求

1.拟投入的校车驾驶人,需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符合《**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 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醉酒驾驶记录,最近 1 年内无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拟配备的随车照管人员,需符合《**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年龄 22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需有健康证明和心理健康证明),无相关疾病及酗酒、吸毒行为记录,通过岗前培训,全程负责学生上下车秩序、乘车安全管理。

05

遴选流程与原则

1.现场拆封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后,学校组织现场公开拆封参选文件,并做好现场拆封参选文件记录。标书代写

2.遴选:****小组,****学校代表 2人、邀请资深评审专家 1 人、邀请交通安全专业人士 1 人、家长委员会代表 1 人组成,严格按照遴选标准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从参选方资质、车辆配置、人员资质、安全管理体系、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方面打分,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3.遴选核心权重:安全管理体系(30%)、资质与车辆配置(25%)、服务方案(15%)、履约能力及运营实绩(20%)、参选报价(10%),突出“安全保障与履约能力 ”优先原则。

4.评定与公示

遴选小组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前两名为中选候选人,学校对中选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06

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采购规范评审流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则。

2.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全部资质材料、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列入不良**名单。

3. 校车运营全过程须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试行)》,保障学生出行绝对安全。

07

合同签订及违约责任

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方应在【7】****学校签订《校车服务合同》。未按时签约视为严重违约,本次中标结果作废,校方可以重新招标,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08

特别声明

参选方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遴选文件全部条款。

学校有权对参选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遴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09

联系方式

****学校)

名称:****

地址:****关区幸福街2523号

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130****6156


****

2026年06月0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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