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公共区域装修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 针对招标文件文本2-《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二十条20.3条款关于保险的其他约定做出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1)甲方购买安责险,乙方根据本合同最终结算含税金额占总合同造价比例,相应分摊甲方缴纳保险费的4.02%,在最终结算时扣除。(备注:当最终含税结算金额与含税合同额不一致时,根据最终结算额占比相应调整比例)
(2)甲方购买工伤保险,乙方根据本合同最终结算含税金额占总合同造价比例,相应分摊甲方缴纳保险费的4.02%,在最终结算时扣除。(备注:当最终含税结算金额与含税合同额不一致时,根据最终结算额占比相应调整比例)
现修改为:
(1)甲方购买安责险,乙方暂按4.02%进行分摊,最终结算时根据乙方最终结算含税金额占比项目预计总体分包金额比例据实调整,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性扣除。
(2)甲方购买工伤险,乙方暂按4.02%进行分摊,最终结算时根据乙方最终结算含税金额占比项目预计总体分包金额比例据实调整,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性扣除。
2. 针对招标文件文本1-《公共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做出修改(系统内招标公告内容同步进行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6月12日1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项目经理部。标书代写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6月16日1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项目经理部。标书代写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 针对招标文件文本1-《公共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7.4.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做出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1) 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内,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外层封套应注明:
A. ****博物馆项目公共区域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投标文件。
B.在 2026 年 6 月 12 日 时前不得**。
现修改为:
(1) 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内,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外层封套应注明:
A.****博物馆项目公共区域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投标文件。
B.在 2026 年 6 月 16日 10 时前不得**。
招标人:****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盖单位章)
2026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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