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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2MA3QJA5K2Y | 建设单位法人:王寿恒 |
| 李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昌城镇仙坛路1号(地址原名称**省**市昌城镇孙村三村) |
| 年屠宰1.2亿只肉鸡生态产业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昌城镇仙坛路1号 |
| 经度:119.456210 纬度: 36.06597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11 |
| 诸环审报告书〔202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0782MA3QJA5K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82MA3QJA5K2Y | 验收监测单位:**市环****公司 |
| ****0700MA3PJ41KX5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2025-11-1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17 |
| 2026-01-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期工程主要建设2#屠宰车间、1#熟食车间、2#熟食车间、3#熟食车间、成品库、冷库等,并依托一期羽毛蛋白粉加工车间新增1条羽毛蛋白粉生产线,2#屠宰车间内布置同1#屠宰车间,每座熟食车间内设置1条2万吨/年熟食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屠宰 6000万只肉鸡、年加工6万吨肉制品、年加工 2400 吨羽毛蛋白粉的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主要建设2#屠宰车间、综合楼、餐厅、宿舍等,并依托一期羽毛蛋白粉加工车间新增1条羽毛蛋白粉生产线,2#屠宰车间内布置同1#屠宰车间,建成后形成年屠宰6000万只肉鸡、年加工2400吨羽毛蛋白粉的规模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屠宰综合车间工艺流程:宰前检验-挂鸡-电击晕-宰杀-沥血-浸烫-打毛-称重-摘小毛-开肛、开膛、掏膛-宰后检验-喷淋冲洗-切爪-预冷、吊挂-喷淋-分割-分级包装、检验、速冻-金属检测、入库冷藏 羽毛蛋白粉加工生产工艺:预处理-高温高压化制-化制、出罐及羽毛装罐废气、物料出罐废气处理-羽毛蛋白粉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屠宰综合车间工艺流程:宰前检验-挂鸡-电击晕-宰杀-沥血-浸烫-打毛-称重-摘小毛-开肛、开膛、掏膛-宰后检验-喷淋冲洗-切爪-预冷、吊挂-喷淋-分割-分级包装、检验、速冻-金属检测、入库冷藏 羽毛蛋白粉加工生产工艺:预处理-高温高压化制-化制、出罐及羽毛装罐废气、物料出罐废气处理-羽毛蛋白粉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处理站,设计能力均为4000m/d,****处理站处理能力为8000m/d,采用“机械过滤+隔油沉淀+A/0生化+沉淀+混凝气浮+消毒”工艺,产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河。厂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按照《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及《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污水管线、生产车间等进行严格的防渗、防腐处理,垃圾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防止污水渗漏而造成水体污染。同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项目羽毛蛋白粉加工车间气力输送、粉碎、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区域”限值。羽毛蛋白粉加工过程高温高压化制产生的臭气经“密闭收集+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P2)排放;1#屠宰车间和2#屠宰车间卸车挂鸡工序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5m高排气简(P3)排放;污水处理站易产臭池体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5m高排气简(P4)排放;以上恶臭气体中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熟食车间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措施,导热油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简(P5~P7)排放,S02、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烟尘<10mg/m3、S02<50mg/m3),N0x****市委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潍办字10号)中的标准(NOx<50mg/m3)。熟食加工车间(1#~3#)烘烤及油炸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简(P10~P15)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P8、P9)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表2“大型”浓度限值(1.0mg/m3)要求,其排气简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执行70(无量纲)。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优化场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鸡粪、鸡血、鸡毛、鸡爪皮、不可食内脏(含胃肠内容物)等收集后,作为肥料生产原料外售;油池废油脂收集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化处置;气浮池浮渣和沉淀池污泥脱水后暂存于密闭污泥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死鸡收集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液氨制冷系统产生的废冷冻机油存放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设计建设,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并采取防渗、防晒、防雨等措施。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站实际未分期建设,由一期、二期分别建设40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改为一期建设80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变为工艺变为格栅+调节池+转鼓过滤器+气浮+AF厌氧水解池+SBR,总污水处理能力不变,污水处理站已建成运行;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污水管线、生产车间等进行严格的防渗、防腐处理,垃圾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防止污水渗漏而造成水体污染 1#餐厅及2#餐厅实际只进行饭菜加热,无灶头,无食堂油烟产生,油烟净化装置及排气筒现未建设;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由“负压收集+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装置”处理,改为“负压收集+低温等离子体+碱喷淋处理装置”。二期其余措施与环评一致。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优化场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新增危废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及废机油桶,废冷冻机油已签订危废合同,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改为委托处置;其余二期与环评一致 |
| 建设过程中优化调整导致,及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应急物资库、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完善厂区雨水、污水及事故废水导排管网,雨水、污水排放口均应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的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简监测口、监测平台、通往监测平台的折梯和污水排放口。****处理站出口安装水质连续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图形标志牌。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应急物资库、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完善厂区雨水、污水及事故废水导排管网,雨水、污水排放口均应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的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简监测口、监测平台、通往监测平台的折梯和污水排放口。****处理站出口安装水质连续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图形标志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6.87 | 28.17 | 967.99 | 0 | 0 | 45.04 | 28.17 | |
| 0.21 | 0.348 | 87.12 | 0 | 0 | 0.558 | 0.3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35.52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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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 | 机械格栅+调节池+转鼓过滤器+气浮+AF厌氧水解池+SBR | 验收监测期间,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溶解性固体、总大肠菌群数无标准,不进行评价,排放口COD26.5~30.25mg/L、氨氮0.1685~0.37375mg/L、总磷0.33~0.2275mg/L、总氮18.375~28.325mg/L、pH为7.3~7.5、五日生化需氧量9.525~10.325mg/L、悬浮物32.25~32.5mg/L、溶解性总固体1157.5~1172.5mg/L,各污染物两日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98.13%~98.57%、氨氮99.45%~99.61%、总磷97.38~98.78%、总氮78.56%~85.63%,****处理站处理效果良好。 |
| 1 | 屠宰车间DA001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依托一期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0.0002kg/h,氨最大排放速率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416(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 | |
| 2 | 羽毛蛋白粉车间DA002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依托一期布袋除尘器处理 | 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3.5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3 | 羽毛蛋白粉车间DA003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依托一期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处理 | DA00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478(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 | |
| 4 | 污水站废气DA004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依托现有等离子体+碱喷淋处理 | DA004氨最大排放速率0.007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0.0085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35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 |
| 1 | 降噪、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降噪、减震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鸡粪、鸡血、鸡毛、鸡爪皮、不可食内脏(含胃肠内容物)等收集后,作为肥料生产原料外售;油池废油脂收集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化处置;气浮池浮渣和沉淀池污泥脱水后暂存于密闭污泥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死鸡收集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液氨制冷系统产生的废冷冻机油存放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设计建设,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并采取防渗、防晒、防雨等措施。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 新增危废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及废机油桶,废冷冻机油已签订危废合同;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改为委托处置;其余与环评一致 |
| 1 | 设置350m3事故水池 | 设置350m3事故水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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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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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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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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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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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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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