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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下:
项目名称:****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迁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横沥镇,新厂区 1(地址:横沥镇田坑东环一街 8 号,中心坐标:东经 113°59'13.330 、北纬 23°0'46.84 )及新厂区 2(地址:横沥镇惠宜街 9 号,中心坐标:东经 113°59'4.470 、北纬 23°0'48.200 )。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由于项目部分生产设备暂未建设,故项目需进行分期验收,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新增800万元),占地面积为27270m2,建筑面积为54100m2,年生产智能手机中板4000吨、新型手机卡槽48吨、屏蔽件、屏蔽盖、手机主板嵌件490吨。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7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得文 联系电话:153****7711
验收结论:****迁改扩建项目一期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予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项目采取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基本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链接: https://pan.**.com/s/1APvgH9ggawHEpldxXz5YJApwd=facg 提取码: fa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