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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2MACNKJFE04 | 建设单位法人:黎科庆 |
| 137****6788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新站镇鸿韵**小区s08号商服1-10号门1-3层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4.398889 纬度: 45.713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5 |
| 源环审〔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2MACNKJFE04001Z |
| 2025-09-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 |
| 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2MACNKJFE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2MACNKJFE0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21MADMYAEC0P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253.27m2,建成后床位数20个。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253.27m2,建成后床位数20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污染来源于医疗活动,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废气,还有一部分来源于医疗废物贮存间产生的微量恶臭气体;医疗机构污水主要来源于诊疗、住院、化验等处排出的医疗污水,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医院****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污染来源于医疗活动,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废气,还有一部分来源于医疗废物贮存间产生的微量恶臭气体;医疗机构污水主要来源于诊疗、住院、化验等处排出的医疗污水,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医院****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医院污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医疗综合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t/d,污水处理站设置容积为6m3的应急池,Q235-A碳钢,设备内部玻璃钢防腐,规格2500*1500*1500mm,位于污水处理间内。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独立管道排入城市排污系统,经**市****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处理站(A/O工艺(调节-缺氧-好氧-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处理能力12t/d)。 2.废气 污水处理站密闭,污水处理设施使用一套送风、排放系统,且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排放,通过15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污水站周边空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医疗危废以及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在暂存过程中部分废物将产生少量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H2S、NH3以及臭气浓度,产生量小,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处理站的水泵噪声及风机噪声。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及风机置于密闭房间内,墙壁会起到隔声作用,风机设置软连接减振措施,再通过院区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4类标准,本项目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可被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物 (1)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1座医疗废物贮存间,医疗废物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的要求,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周转周期≤2d,交由**龙铁****公司处置;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周转周期≤2d,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本项目**1座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经漂白粉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上述危险废物存在于沉淀池及化粪池中,产生一定量时消毒后立即清运出场,不在院区内存放。项目建设期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4)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废活性炭,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5)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因此暂未签订处置协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医院污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医疗综合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t/d,污水处理站设置容积为6m3的应急池,Q235-A碳钢,设备内部玻璃钢防腐,规格2500*1500*1500mm,位于污水处理间内。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独立管道排入城市排污系统,经**市****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处理站(A/O工艺(调节-缺氧-好氧-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处理能力12t/d)。 2.废气 污水处理站密闭,污水处理设施使用一套送风、排放系统,且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排放,通过15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污水站周边空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医疗危废以及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在暂存过程中部分废物将产生少量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H2S、NH3以及臭气浓度,产生量小,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处理站的水泵噪声及风机噪声。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及风机置于密闭房间内,墙壁会起到隔声作用,风机设置软连接减振措施,再通过院区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4类标准,本项目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可被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物 (1)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1座医疗废物贮存间,医疗废物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的要求,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周转周期≤2d,交由**龙铁****公司处置;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周转周期≤2d,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本项目**1座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经漂白粉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上述危险废物存在于沉淀池及化粪池中,产生一定量时消毒后立即清运出场,不在院区内存放。项目建设期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4)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废活性炭,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5)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因此暂未签订处置协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89 | 0 | 0 | 0 | 0.289 | 0.289 | |
| 0 | 0.099 | 0 | 0 | 0 | 0.099 | 0.099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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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t/d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t/d | 根据监测数据,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处pH值7.8~8.1(无量纲)、氨氮最大浓度1.63mg/L、悬浮物最大浓度51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37mg/L、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24.6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浓度700MPN/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5.52mg/L、石油类的最大浓度1.02mg/L、色度的最大浓度2(无量纲),总氯的浓度范围为2.53~2.79mg/L。挥发酚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本项目医疗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污水处理站密闭,污水处理设施使用一套送风、排放系统,且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排放,通过15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 | 根据监测数据,****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物中,氨的最大浓度为5.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4kg/h;硫化氢的最大浓度为0.44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3kg/h;臭气浓度的最大浓度为1318(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根据监测数据,****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物中,氨的最大浓度为0.11mg/m3,硫化氢的最大浓度为0.01mg/m3,氯气的最大浓度为0.006mg/m3,甲烷的最大浓度为0.00544mg/m3,折算为体积班分数为7.6×107%,臭气浓度低于监测下限值。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 |
| 1 | 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及风机置于密闭房间内,墙壁会起到隔声作用,风机设置软连接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及风机置于密闭房间内,墙壁会起到隔声作用,风机设置软连接减振措施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本次验收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50~53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40~42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1)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1座医疗废物贮存间,医疗废物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的要求,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周转周期≤2d,交由**龙铁****公司处置;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周转周期≤2d,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本项目**1座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经漂白粉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上述危险废物存在于沉淀池及化粪池中,产生一定量时消毒后立即清运出场,不在院区内存放。项目建设期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4)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废活性炭,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5)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因此暂未签订处置协议。 | (1)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1座医疗废物贮存间,医疗废物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的要求,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周转周期≤2d,交由**龙铁****公司处置;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储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周转周期≤2d,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本项目**1座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经漂白粉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上述危险废物存在于沉淀池及化粪池中,产生一定量时消毒后立即清运出场,不在院区内存放。项目建设期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4)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废活性炭,因此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5)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因此暂未签订处置协议。 |
| 1 | 污水处理站设置容积为6m3的应急池 | 污水处理站设置容积为6m3的应急池 |
| **市****处理厂目前处理能力:日处理污水4500m3;采用“预处理+EBIS+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鸭木蛋格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市****处理厂目前处理能力:日处理污水4500m3;采用“预处理+EBIS+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鸭木蛋格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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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