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交通运输领域第一批次、金融服务领域第四批次、文化旅游领域第一批次、医疗健康领域第三批次、气象服务领域第一批次)开发主体征集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经公开征集、申请、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中电(徐****公司、******公司等4家公司为金融服务领域第四批次开发主体;确定****实验室有限公司、中投国信(北****公司等6家公司为医疗健康领域第三批次开发主体;确定******公司、**市超速计算机****公司等4家公司为文化旅游领域第一批次开发主体;确定中电信链****公司、**纬****公司等6家公司为交通运输领域第一批次开发主体;确定中电****公司等3家公司为气象服务领域第一批次开发主体。授权期限原则上均为1年,具体以**协议为准。
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集团有限公司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
联系电话:180****6512
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