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华****学校
公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外艺术教育**,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办学理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江华二中2027届高三艺术生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办法
1.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资格在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办学许可证地址与实际教学地址一致;持有属地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取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白名单”机构资质,近年取得较好成效,且办学许可证范围涵盖艺术培训相关内容。
②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安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机构所有收费纳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管账户,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③拥有专业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艺术专业资质和教学经验,熟悉高中艺术教育特点和要求并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2.材料报送要求
①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时间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师资队伍情况介绍;
③培训课程设置介绍及培训材料内容等相关资料(培训课程大纲、目标、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等);
④培训质量保障方案、面向学校和家长的服务质量承诺书、安全管理制度(含消防、食品卫生等)及应急预案等材料;
⑤近年培训成绩或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培训能力和优势的材料;
⑥培训费用相关说明。
二、遴选流程
1.6月5日发布遴选公告;
2.具备艺术专业培训资质的机构于6月12日前到江华二中教务处报名登记并上交参选材料;
3.6月13日进行材料审核,并公布遴选名单,过程中如若发现并查实有违规操作,将取消遴选资格。
4.我校预定于6月14日晚7:30召开2027届高三艺术生家长会,届时将组织参选机构与艺术生家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由家长选定意向机构,与之签订正式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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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
END
供稿:教务处
一审:骆** 胡海华
二审:蒋**
三审:鱼宗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