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生产技术室(安环保卫室))
发布时间:2026-06-05
截止时间:2026-06-30标书代写
****公司2026年PTK10A湿钛精矿外委干燥加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公司2026年PTK10A湿钛精矿外委干燥加工(****)招标人为****生产技术室(安环保卫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PTK10A湿钛精矿外委干燥加工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方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一般纳税人;若****公司生产工厂进行生产,则还需提供满足招标服务期的租赁协议。
能力要求:1.投标方或投标方租用的生产场地应具有土地使用手续;并具备合法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2.投标方无****加工厂,生产干燥钛精矿能力不得小于15万吨/年,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齐全;现场评****加工场地,生产线成熟,中标后能够立即投入生产。
其他要求:1.资料评审内容:(1)投标方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投标方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不限金额,至少1张);(2)满足招标服务期的租赁****公司生产的);(3)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租用、购买手续;安评、环评审批或批复手续,****管委会层级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从事本项目符合安全、环保生产条件的****公司生****公司手续);(4)安评或环评手续以及相关资料中对生产能力的****公司****公司手续)、投标方承诺服务期内厂址不发生变化;标书代写
2.现场认证内容:(1)投标方提供的各项资料原件;(2)加工厂内生产线必须完整,具有干包矿生产所需配套的设备、设施(至少1套烘干炉生产线、1台装载机、1台叉车、1台检测合格的地磅、以及干散矿装包设施),具备成交后能够立即投入生产的能力,否则现场认证不通过。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标书代写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电子标服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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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028-****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n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10.2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10.3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0.4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10.5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10.6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10.7本项目中招标人描述由“****生产技术室(安环保卫室)”统一变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