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关于遴选助农推介官和文旅推介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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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闽宁镇关于遴选助农推介官和文旅推介官的公告




永**闽宁镇关于遴选助农推介官和文旅推介官的公告


2026年是闽宁协作30年。三十载山海情深,闽宁两省区携手并进,书写了东西部协作的壮丽篇章。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乡村振**东西部协作的战略部署,充分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进一步做好闽宁镇农产品推介宣传和销售工作,提升闽宁镇文旅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公开遴选一批助农推介官和文旅推介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围绕“闽宁协作30年”主题,面向**网络大V、知名人士、网红达人、自媒体创作者、电商主播、文旅博主等社会各界人士,遴选一批热爱乡村、热心公益、具备较强传播影响力的优秀人才,担任闽宁镇“助农推介官”和“文旅推介官”,借助其平台影响力和创作能力,讲好闽宁故事,推介闽宁产品,展示闽宁形象。



二、遴选类别及名额

(一)助农推介官:10名。主要负责闽宁镇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引流工作。

(二)文旅推介官:10名。主要负责闽宁镇文旅**、旅游线路、民俗文化等的宣传推介工作。

以上两类推介官可兼任,同一人可同时申报两个类别

三、遴选范围

面向**公开遴选,凡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选。重点面向以下群体:

(1)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B站、微博等平台拥有一定粉丝量的网络大V、自媒体创作者。

(2)具有较强带货能力和直播经验的电商主播、助农达人。

(3)长期关注乡村**、农业农村领域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

(4)热爱旅行、擅长文旅内容创作的旅游博主、摄影师、航拍达人。

(5)闽宁镇籍或曾在闽宁镇工作生活过的知名人士(含**省)。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2.热爱“三农”事业和文旅事业,对闽宁协作有认同感,愿意为闽宁镇发展贡献力量。

3.具备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公众形象,无重大负面舆情。

(二)专业条件

1.助农推介官:在主流社交平台拥有不少于2万粉丝,或具备较强的直播带货能力和农产品推广经验;近一年内单场直播销售额不低于10万元,或近一年内农产品相关推广内容累计播放量不低于100万次;熟悉农产品电商运营规律,具备内容策划和创作能力。

2.文旅推介官:在主流社交平台拥有不少于2万粉丝,或具备较强的文旅内容创作能力;近一年内文旅类原创内容累计播放量不低于100万次,或单条文旅类内容播放量不低于10万次;具备摄影、摄像、文案撰写等一项或多项专业技能。

(三)对于在乡村**、公益助农等领域有突出贡献或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工作职责

(一)助农推介官职责

1.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推广、图文种草等方式,宣传推介闽宁镇特色农产品(如葡萄酒、牛羊肉、果蔬等)。

2.参与闽宁镇组织的农产品展销会、丰收节、助农直播等线上线下活动。

3.定期创作闽宁镇农产品相关推广内容,每年发布助农推广原创内容不少于12条(场)。

4.协助闽宁镇培育本土电商人才,提升当地农产品电商运营水平。

(二)文旅推介官职责

1.通过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宣传推介闽宁镇文旅**,包括东西部协作闽宁实践馆、红酒街区、葡萄园风光、特色民宿、民俗文化等。

2.参与闽宁镇文旅节庆活动、旅游线路体验、采风创作等活动。

3.每年发布闽宁镇文旅推介原创内容不少于12条(场)。

4.协助闽宁镇策划文旅宣传方案,提升闽宁镇文旅品牌影响力。

六、权益与保障

(1)由****颁发“助农推介官”或“文旅推介官”聘书,聘期叁年。

(2)优先获邀参加闽宁镇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节庆赛事、采风调研等活动。

(3)享受闽宁镇提供的农产品样品、文旅体验券、景区门票等**支持。

(4)优秀推介官可推荐参评自治区、市级相关表彰评选。

(5)对在助农销售和文旅推广中业绩突出的推介官,给予一定的宣传推广经费补贴或绩效奖励。

(6)推介官在聘期内创作的闽宁镇相关原创内容,可在闽宁镇官方平台优先推送和推广。




七、遴选程序

(一)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指定渠道提交报名材料。

(二)初审(2026年6月12日—6月15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围人选。

(三)评审(2026年6月16日—6月20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传播影响力、内容创作能力、公益热心度等。

(四)公示(2026年6月21日—6月27日)。将拟聘任名单在闽宁镇官方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任(2026年6月底前)。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聘书,签订履职协议。

八、报名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助农推介官/文旅推介官报名+姓名+平台名称”。

(三)报名材料:

1.《永**闽宁镇推介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个人简介及主要成果材料(包括粉丝量证明、优秀作品链接、直播带货数据等)。

4.个人免冠证件照及生活照各一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133****4455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回族自治区**市****

九、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3.遴选工作由****负责解释。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政府

责编/梁宁宁

审核/荀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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