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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对集团内多址国有房产公开招租。
一、房屋基本情况
二、租赁对象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另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租赁期限及方式
1. 租赁期限以1-3年为一个周期,到期后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2. 竞投采取“电话报价或现场报价,价高者得”的形式确定承租人。
四、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6月5日-6月20日
2.竞价起止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10:00(逾期提交的报价无效)
3.结果公示时间:2026年6月末(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
五、所需材料及求租信息
1.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联系电话、房源编号、新租/续租说明、拟租赁期限、拟租赁面积、经营项目(用途)、年度报价金额。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联系电话、房源编号、新租/续租说明、拟租赁期限、拟租赁面积、经营项目(用途)、年度报价金额。
注: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若发现提交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等虚假情形,将立即取消其竞投或租赁资格,已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咨询及材料提交方式
1.咨询联系电话:0431-****2131
2.邮箱地址:****@qq.com,电子版材料需注明“房屋招租+申请主体名称”。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招租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拥有完全处置权。
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抵押租赁房屋,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需遵守国家消防安全及相关行政管理规定。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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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