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广场D2031、D2033、D2034商铺装修工程
比选公告(资格后审)
1.比选条件
****广场D2031、D2033、D2034商铺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广场D2031、D2033、D2034商铺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比选。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受比选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比选事宜。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城广场D2031、D2033、D2034商铺装修工程。
2.2 项目地点:国城广场D2031、D2033、D2034商铺。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估算投资约20万元。
2.4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城广场D2031、D2033、D2034商铺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选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参选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本工程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参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参选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6企业业绩:参选人自2023年5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装修工程业绩。备注:业绩证明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7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比选文件
5.评选办法:详见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 月5日至2026年6 月17日9 时30 分。
6.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比选人不组织参选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司(http://www.****.cn/)网站”、“****集团(https://www.****.com/html/ntrt/default/index.html)网站”直接下载比选文件。标书代写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截止时间为:2026年6 月17 日9时30分。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参选文件。比选地点:**市**区**路158****集团办公楼15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公司(http://www.****.cn/)网站”、“****集团(https://www.****.com/html/ntrt/default/index.html)网站”上发布。
8.2本次比选公告为第1 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比选人:****
比选人地址:**市青年中路198****广场D幢3051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13-****8832
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中心E座
联系人:顾工
电话:0513-****9381
电子邮箱:****@163.com
10.相关部门
监督管理:纪检监督电话:0513-****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