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第二批**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区申报工作启动,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按以下要求开展项目申报:
一、工作开展依据
2026年度第二批引导资金申报相关工作,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5〕4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沪发改服务〔2025〕12号)等文件为依据。
二、重点支持领域
1.支持《**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促进本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3.支持具有示范带动****园区建设,对其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论证给予资助。
4.经市政府批准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三、申报对象要求
1.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上年度净资产为正。
3.获引导资金支持后能接受事中事后管理。
4.不存在已获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自项目核销未满3年的情形。
5.持有法人一证通(具有电子签章功能,关于法人一证通事项说明详见附件5)。
四、申报项目条件
1.应为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期间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
2.经核定后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
3.符合前述申报对象要求的同一项目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但每年度至多一个项目获得引导资金支持。
4.以下项目不予受理:一是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二是属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三是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
五、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请项目单位于2026年6月24日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本市“一网通办”电脑端门户网站( http://www.****.cn),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 “**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提交至税收征管关系所在街道、镇、园区审核,完成系统申报(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系统申报完成后,请项目单位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双面打印,骑缝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税收征管关系所在街道、镇、园区审核,《项目审核意见书》(参见附件8)填写完毕经街道、镇、园区盖章推荐后,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两份材料线下****服务中心(淞滨路1号)二楼惠企政策服务专区5号窗口(联系人:郝老师 (021-****7293,****7631))。
2.申报辅导。2026年6月中旬,将在线组织申报辅导及答疑咨询,有意向的项目单位可提前将参与人员信息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委邮箱(****@163.com)预约参加。
3.区级评审。申报截止后组织开展区级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另行通知项目单位。
附件:
1.申报准备材料
2. 项目申请表样表
3.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 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
5. 法人一证通事项说明
6.《**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5〕4号)
7. 《**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沪发改服务〔2025〕12号)
8. 项目审核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