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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642986 | 建设单位法人:陈维荣 |
| 毕世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区古博路98号 |
|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C27-医药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古博路98号 |
| 经度:121.620630 纬度: 31.0834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2 |
| 沪浦环保许评〔2025〕1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6429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642986 | 验收监测单位:环楚检测****公司 |
| ****0112MA1GB8HK7Q | 竣工时间:2025-09-15 |
| 2025-09-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1 |
| 2026-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红曲2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红曲2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米→淘米→浸泡→装袋→灭菌→放凉→接种→发酵→干燥→质检→包装→红曲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大米→淘米→浸泡→装袋→灭菌→放凉→接种→发酵→干燥→质检→包装→红曲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源包括:①红曲车间内菌种培养和发酵产生的G1车间含生物气溶胶废气、发酵产生的G2发酵异味、干燥产生的G3干燥异味;②质检实验室内菌检产生的G4含生物气溶胶废气;③****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G5废水处理废气。 (1)红曲车间G1车间含生物气溶胶废气:菌种培养箱自带高效过滤器,发酵间回风系统安装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过滤级别为H14,对于粒径≥0.5μm的颗粒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生物气溶胶经过滤后室内排放。 (2)G2发酵异味和G3干燥异味:红曲车间为全密闭车间,各发酵间和出料干燥间排气集中收集,厂房楼顶配备1套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风量12000m3/h,发酵异味和干燥异味经收集均排入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新DA005排气筒排放。 (3****实验室G4含生物气溶胶废气:本项目无菌检测采用现有生化培养箱培养,培养后的样品观察计数在现有生物安全柜内操作,生化培养箱和生物安全柜均自带高效过滤器(过滤级别为H14,对于粒径≥0.5μm的颗粒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生物气溶胶经过滤后室内排放。 (4****处理站G5废水处理废气:本项目新增生产****处理站处理,处理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项目配套的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处理风量1000m3/h,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07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废水源 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W1淘米废水、W2大米浸泡废水、W3生产设备和器具清洗废水、W4车间地面清洗废水、W5蒸汽发生器排污水、W6灭菌冷凝水、W7纯水制备尾水、W8实验器具清洗废水、W9洗衣废水、W10洗手废水、W11空压机冷凝水和W12空调冷凝水。 (2)环保措施 现有项目厂区西南角设置****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全厂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通过DW001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纳管排放。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中的生产设备和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可能含有生物活性物质,故上述设备和器具在清洗前均采取蒸汽灭活处理,灭活后再清洗,故所排放废水中已不含生物活性物质;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依托现有DW001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纳管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各种生产设备、实验设备、公辅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噪声。 本项目采取措施为: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②建筑隔声、基础减振;③排气风机风管与设备采用软连接安装隔声罩。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无新增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合格品、不含有害物质包装废物、废过滤材料和废水处理污泥;现有项目厂区东北角已设置了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5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已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并张贴环保图形标志,注明了相应固废类别;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制定一般工业固废进出管理台账;所采取措施可满足《****环境局关于加强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1]263号)相关要求。 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可用于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并委托****定期外运合规处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为:实验废液、含有害物质沾染废物和废UV灯管。 现有项目厂区东北角已设置了1间危废暂存间(10m2),可用于本项目危废的贮存,实验室内涉及****实验室废物均采用灭菌锅高压蒸汽灭菌处理后再存入危废暂存间。 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采用防渗地面,表面无裂隙;危废暂存间室外张贴危险废物警示牌。 ②液体危废均贮存于密闭容器内,容器顶部和液体废物表面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置于防渗托盘上,固体危废贮存在包装袋内,分区贮存,并张贴危险废物分区标志牌。 ③建立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危废名称、来源、数量、危险特性、类别、出入库日期、接收单位等信息,管理台账记录保存5年。 ④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已与******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因UV灯管更换周期长,故本次未签订废UV灯管危废处置合同,待产生时再签订处置合同),并已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经查,******公司危废许可证内容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废类别,即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废气源包括:①红曲车间内菌种培养和发酵产生的G1车间含生物气溶胶废气、发酵产生的G2发酵异味、干燥产生的G3干燥异味;②质检实验室内菌检产生的G4含生物气溶胶废气;③****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G5废水处理废气。 (1)红曲车间G1车间含生物气溶胶废气:菌种培养箱自带高效过滤器,发酵间回风系统安装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过滤级别为H14,对于粒径≥0.5μm的颗粒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生物气溶胶经过滤后室内排放。 (2)G2发酵异味和G3干燥异味:红曲车间为全密闭车间,各发酵间和出料干燥间排气集中收集,厂房楼顶配备1套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风量12000m3/h,发酵异味和干燥异味经收集均排入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新DA005排气筒排放。 (3****实验室G4含生物气溶胶废气:本项目无菌检测采用现有生化培养箱培养,培养后的样品观察计数在现有生物安全柜内操作,生化培养箱和生物安全柜均自带高效过滤器(过滤级别为H14,对于粒径≥0.5μm的颗粒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生物气溶胶经过滤后室内排放。 (4****处理站G5废水处理废气:本项目新增生产****处理站处理,处理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项目配套的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处理风量1000m3/h,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07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废水源 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W1淘米废水、W2大米浸泡废水、W3生产设备和器具清洗废水、W4车间地面清洗废水、W5蒸汽发生器排污水、W6灭菌冷凝水、W7纯水制备尾水、W8实验器具清洗废水、W9洗衣废水、W10洗手废水、W11空压机冷凝水和W12空调冷凝水。 (2)环保措施 现有项目厂区西南角设置****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全厂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通过DW001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纳管排放。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中的生产设备和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可能含有生物活性物质,故上述设备和器具在清洗前均采取蒸汽灭活处理,灭活后再清洗,故所排放废水中已不含生物活性物质;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依托现有DW001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纳管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各种生产设备、实验设备、公辅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噪声。 本项目采取措施为: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②建筑隔声、基础减振;③排气风机风管与设备采用软连接安装隔声罩。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无新增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合格品、不含有害物质包装废物、废过滤材料和废水处理污泥;现有项目厂区东北角已设置了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5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已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并张贴环保图形标志,注明了相应固废类别;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制定一般工业固废进出管理台账;所采取措施可满足《****环境局关于加强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1]263号)相关要求。 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可用于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并委托****定期外运合规处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为:实验废液、含有害物质沾染废物和废UV灯管。 现有项目厂区东北角已设置了1间危废暂存间(10m2),可用于本项目危废的贮存,实验室内涉及****实验室废物均采用灭菌锅高压蒸汽灭菌处理后再存入危废暂存间。 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采用防渗地面,表面无裂隙;危废暂存间室外张贴危险废物警示牌。 ②液体危废均贮存于密闭容器内,容器顶部和液体废物表面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置于防渗托盘上,固体危废贮存在包装袋内,分区贮存,并张贴危险废物分区标志牌。 ③建立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危废名称、来源、数量、危险特性、类别、出入库日期、接收单位等信息,管理台账记录保存5年。 ④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已与******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因UV灯管更换周期长,故本次未签订废UV灯管危废处置合同,待产生时再签订处置合同),并已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经查,******公司危废许可证内容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废类别,即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0938 | 0.1028 | 0 | 0.3095 | 0 | 2.887 | -0.207 | |
| 2.475 | 0.342 | 0 | 0.2476 | 0 | 2.569 | 0.094 | |
| 0.0148 | 0.0079 | 0 | 0.0015 | 0 | 0.021 | 0.006 | |
| 0.0381 | 0.0123 | 0 | 0.0038 | 0 | 0.047 | 0.009 | |
| 0.5569 | 0.342 | 0 | 0.0557 | 0 | 0.843 | 0.286 | |
| 7396 | 10512 | 0 | 775 | 0 | 17133 | 9737 | / |
| 0.0018 | 0 | 0 | 0 | 0 | 0.002 | 0 | / |
| 0.086 | 0 | 0 | 0 | 0 | 0.086 | 0 | / |
| 0.0895 | 0 | 0 | 0 | 0 | 0.089 | 0 | / |
| 0.0088 | 0 | 0 | 0 | 0 | 0.009 | 0 | / |
| 1 | 废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 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红曲车间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及《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废水处理站等离子UV光解除臭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及《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②建筑隔声、基础减振;③排气风机风管与设备采用软连接安装隔声罩。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生产****实验室涉及危险物质使用和贮存,废水****处理站处理,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贮存;****实验室均采取地面防渗,配备专用防爆试剂柜存放危险物质,****实验室均不位于厂房1层,不直接接触地面;****处理站为地埋式,池壁、池底采用防渗土工膜+抗渗混凝土浇筑、内壁涂三布四油多功能环氧涂料漆,可有效防止废水渗漏。 | 已按要求建设 |
| 1 | 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 | 已落实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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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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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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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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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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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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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