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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工程(一期)10KV线路工程。
项目地址:**省**市**区花牛镇罗沟村罗家沟15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110kV****电站,主变压器1×16MVA;**输电线路自110kV****电站至110kV****电站,线路路径全长约5.80km等。于2025年5月27日取得《****环境局关于****工程(一期)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环许发[2025]32号)。项目于2025年6月,项目开工建设,于2025年9月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
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189****2952
天****公司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