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更公告
****受****的委托,对其11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26年06月05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1、变更事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P32页中:
| 序号 |
车辆品牌 |
数量 |
单位 |
车辆参数 |
| 1 |
宇通牌 |
11 |
辆 |
1、外形尺寸:长X宽X高(mm)8050X2350X3105; 2、乘员人数:51/22; 3、最大允许总质量:11800kg; 4、驱动电机型号:TZ368XSYTB05; 5、驱动电机额定功率:80KW; 6、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60KW; 7、动力电池系统额定电压:547.2V; 8、动力电池系统额定容量:240Ah; 9、制动气室响应时间:0.55s; 10、储气筒额定气压:880KPa。 |
现变更为:
| 序号 |
车辆品牌 |
数量 |
单位 |
车辆参数 |
| 1 |
宇通牌 |
11 |
辆 |
1、外形尺寸:长X宽X高(mm)8050X2350X3105; 2、乘员人数:51/22; 3、最大允许总质量:11800kg; 4、驱动电机型号:TZ368XSYTB05; 5、驱动电机额定功率:80KW; 6、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60KW; 7、制动气室响应时间:0.55s; 8、储气筒额定气压:880KPa。 |
2、变更事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P24页中:“一、产品优越性(8分)1、动力电池防护等级达到≥IP69,得3分;2、响应供应商所投电池系统方案要求零下20度环境下静置10小时,降温速率小于2 ℃/h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具备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现变更为:“一、产品优越性(8分)1、动力电池防护等级达到≥IP69,得3分;2、响应供应商所投电池系统方案要求零下20度环境下静置10小时,降温速率小于2 ℃/h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
3、变更事项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P27页中“七、售后服务方案(9分)1、供应商提供动力电池系统由电池生产企业直接负责所供应电池系统售后、质保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自拟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承诺函中应明确,电池生产企业直接负责本次供应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箱、BMS、PDU、线束等核心零部件的售后质保)。”现变更为:“七、售后服务方案(9分)1、供应商提供动力电池系统由电池生产企业直接负责所供应电池系统售后、质保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自拟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和电池生产厂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承诺函中应明确,电池生产企业直接负责本次供应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箱、BMS、PDU、线束等核心零部件的售后质保)。”。标书代写
4、变更事项四:原竞争性磋商文件P27页中:“二、企业实力(5分)响应供应商或所投电池制造商具备锂全产业链生成加工能力的,得5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电池厂家具备锂全产业链生成加工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的不得分。”现变更为:“二、企业实力(5分)响应供应商或所投电池制造商具备锂全产业链生成加工能力的,得5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电池厂家具备锂全产业链生成加工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和电池生产厂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
地址:信****镇**中路59号
联系人和电话:杨先生 138****109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信**迎宾大道137号二楼
电话:199****8875
邮箱: ****@qq.com
联系人:魏先生
开 户 行: ****银行****分行营业部
户 名: ****
账 号: ****73410(此账户只作为收取采购代理费账号)
网 址:https://www.****.com/index.html(赣云采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