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公司
****购买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农****公司****,拟对****购买车辆询比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购置车辆。
2.采购人:****。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内容:公务车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元(¥ 拾捌万元整 )(不含车辆购置税、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6.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8.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9.合同履行(交付)地点:**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5.具备新车汽车销售经营资质,有合法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证书。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6.近3年同类车辆销售业绩(合同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密封包装,意向供应商在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可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补充的内容须经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生效后作为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可补充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四、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9:00(采用邮递形式递交的,需保在截止时间之前将证明材料送达至项目联系人)。加急标书代写
2.评审时间:2026年6月9日9:00。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可开具发票税率与本采购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采购公告的税率折算后的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农****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明
电 话:159****6999
邮寄材料及评审地址:**市欧韵豪居小区2号楼110室(湘江路4号)
业务监督:**农****公司
业务监督电话:0451-****5373
**农****公司****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