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矿产**“十五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政府令第134号)、《**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苏综治〔2010〕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省矿产**“十五五”规划》社会稳定风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次风险评估的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省矿产**“十五五”规划
规划定位:规划是**省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监督管理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开采、保护以及**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
规划目标:到2030年,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果,主要矿产保供能力持续稳定,矿产规模结构持续优化,矿产高效利用水平再上新台阶,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持续增强。到2035年,**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矿业空间布局更加科学,**要素保障能力更加稳定,矿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趋完善,矿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
总体布局:服务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多重战略,统筹矿产勘查开发,提升对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的要素保障作用。****开发区域布局,明确矿产勘查开发方向,重点勘查国家战略性矿产、省内特色矿产,夯实**保障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合理优化配置,在找矿有利地区部署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建设国家规划**,划定重点开采区,科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引导矿业权规范有序投放,优化**勘查开发利用空间,合理配置矿产**。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示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规划对**省矿产**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本规划对区域内的社会影响;对本规划发布实施的态度;对本规划的意见、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注意事项: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规划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您对本规划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单位或实施单位联系,****小组调研现场提出。
****机关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电话:153****1686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省****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178****5040
联系地址:**市**区江心****集团****基地宏俊街33号1幢80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