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屏西五**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屏西五**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2305
传 真:020-****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屏西五**延工程 |
| 建设地点 | ******区南屏镇与**市坦洲镇交界处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屏西五**延工程位于**市**区南屏镇与**市坦洲镇交界处,北起**市坦洲镇境内的**涌河道北侧**规划南村路,以桥梁形式向南跨越**涌河道,终点接**市境内现状屏西五路。项目线路总长239.88米,其中**段124.96米,**段114.92米;主体工程为桥梁及桥梁引道,其中桥梁长122米,宽22米,桥梁引道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
| 环评机构 | **奥****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