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灵宝华能豫故100兆瓦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审批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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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82 M A9L L 9 W X 5 Q赵楠
燕淑鹏**省**市**市
**市尹庄镇金城大道20号工行附属楼3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华能豫故100兆瓦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市
经度:110.****2550,110.****3447 纬度: 34.****7333,34.****4433****环境局**分局
2024-12-12
三环灵局审〔2024〕33号
1822
58****
****1282MA9LL9WX5Q**久德****公司
911********931428J**省****公司
****0100MA9LTBK59U2025-04-30
2026-05-062026-06-0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609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次是在220kV****电站110kV围墙内预留场地扩建1回110kV线路间隔至110kV****风电场升压站,不新增占地,仅进行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220kV****电站110kV为户外布置,即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布置、并采用架空出线。 架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13.7km,均采用单回架空,导线采用JL/G1A- 400/35型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和及2×JL3/G1A-240/30型高导电率钢芯铝合金绞线,其中,****风电场升压站(**)至赵村西北段线路导线选用JL3/G1A-400/35型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架空段路径长7.1km);赵村西北至函谷变段线路导线选用2xJL3 /G1A-240/30型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架空段路径长6.6km)。 全线建设48基塔基,其中**单回路直线角钢塔25基,**单回路承力塔17基,**单回路钻越塔6基。输电线路塔基永久占地面积很小,呈点状不连续分布,且塔基中间空地仍可进行一般性的农业种植或植被恢复,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轻微,且具有点状间隔式线性特点,塔基区产生的挖方量约706.56m3,挖方全部回填在塔基范围内。剥离表土集中堆存于施工场地内,施工结束后,表土全部回覆于绿化或恢复植被,对土地的扰动较小。平地线路施工道路主要利用当地市政道路和机耕路,丘陵地施工建设机械化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挖方量255m3,填方量255m3。临时占地施工前先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并采取覆盖等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利用等措施,占用农田的应及时进行复耕。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在220kV****电站110kV围墙内预留场地扩建1回110kV线路间隔至110kV****风电场升压站,不新增占地,仅进行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220kV****电站110kV为户外布置,即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布置、并采用架空出线。 线路路径长度约13.7km,采用单回架空,导线采用JL/G1A- 400/3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和及2×JL3/G1A-240/30型高导电率钢芯铝合金绞线,导线截面分别为425mm2、2×275.96 mm2。 全线建设48基塔基,其中单回路直线角钢塔25基,单回路承力塔17基,单回路钻越塔6基。****风电场升压站(**)至赵村西北段线路导线选用JL3/G1A-400/35型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架空段路径长7.1km),赵村西北至函谷变段线路导线选用2xJL3/G1A- 240/30型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架空段路径长6.6km)。永久占地面积约2053.66m2。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110kV输电线路工程,运营期主要通过架****风电场升压站(**)项目的清洁能源(风电)输送至220kV****电站扩建的出线间隔。本项目为110kV输电线路工程,运营期主要通过架****风电场升压站(**)项目的清洁能源(风电)输送至220kV****电站扩建的出线间隔。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期:大气环境:(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及时进行覆盖。 (3)施工现场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并设置硬质围挡,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4)施工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沉淀池。安排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 (5)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且产且清,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6)四****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7)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沙浆。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采取遮盖、封闭或洒水。 (8)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9)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以及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10)建设单位应建立施工防尘措施检查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建设施工围挡、施工车辆出入场均需冲洗、密闭运输、保证运输物料覆盖。项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作为专项费用用于扬尘治理。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开展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规范化整治,防止遗撒滴漏或扬散物料、按照规定路线、时段行驶。 水环境: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输电线路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清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水,机械设备清洗废水通过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依托于附近公厕或可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电站内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不外排。 (3)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土石方作业。 (4)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台车下铺垫棉纱等吸油材料,用以吸收滴漏油污,其他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含油污水,采用棉纱吸收****垃圾场集中处置,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禁止在水体旁清洗施工车辆。项目跨越枣**时建议采用飞艇放线、无人机牵引放线等方法展放导引绳。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禁止在河流内清洗设备和车辆。 (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自我检查和监督意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临时排水方案。 (6)架空线路采用一档跨越枣**,不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立塔。施工期做好施工管理,禁止在靠近地表水体的区域清洗设备,禁止雨天施工。 声环境:(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 (2)降低设备声级,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加装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暂时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较少鸣笛。 (3)减少人为噪声,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施工单位夜间施工。 固体废物:(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位置。(2)对于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土方可部分回填,余方用于临时占地场地平整。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处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倾倒、抛洒或堆放,不得将建筑垃圾直接排入水体或下水道,不得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排放或回填,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清运车辆通行线路应避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 (3)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 雨、防飞扬等),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垃圾桶,集中运出。施工完成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4)在农田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本项目施工时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 运营期:电磁环境:(1)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导线架设高度满足标准要求,经预测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声环境:(1)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导线架设高度满足标准要求,经预测声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在工程运行期,要求运行维护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地表水环境:架空线路运营期不产生污水。 ****电站不新增运行和检修人员,原有的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固体废物:****电站不新增运行和检修人员,原有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架空线路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施工期:大气环境:(1)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塔基、牵张场、线路沿线等施工区域限定在征地范围内,运输道路保持整洁通畅;粉状物料、砂石、弃土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围挡措施,严控施工扬尘与水土流失。 (2)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面、塔基周边、牵张场扰动区域进行覆土平整、植被恢复或碎石覆盖,减少裸露地表面积,有效防治风蚀扬尘与水土流失。 (3)施工区现场设置扬尘防治责任标志牌,明确防治措施、监管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并对施工人员开展生态保护与扬尘治理专项培训。 (4)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与沉淀池,配备专人负责车辆冲洗,出场运输车辆100% 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遗撒污染道路。 (5)施工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严禁就地焚烧垃圾、包装物、废弃油料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置。 (6)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空气质量预警期间,停止土方开挖、基础开挖、弃土转运、扬尘作业,并对裸露场地、物料堆进行全面覆盖防尘。 (7)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砂石、土方、回填土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场内装卸、转运采取封闭、遮盖或洒水降尘措施。 (8)渣土、弃土、建筑垃圾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密闭运输,车辆整洁、覆盖严密,严禁遗撒、抛洒、随意倾倒;不符合要求车辆严禁进场。 (9)施工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设备,禁止使用超标、冒黑烟、无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10)建立施工扬尘与生态保护检查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围挡、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物料覆盖、植被恢复等措施落实到位;扬尘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专项用于扬尘治理与生态恢复。 水环境:(1)施工期在牵张场、塔基施工区、项目部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对机械清洗废水、养护废水进行收集、沉淀、隔油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道路抑尘,全部回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公厕、租赁民房旱厕处理;间隔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所有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 (3)落实文明施工,规范废水排放:施工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漫流、不直排; 弃土、弃渣、施工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合理安排工期,土石方作业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拦挡、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4)加强施工机械油污与含油废水管控:施工机械下方铺设防渗布、吸油毡、棉纱,收集滴漏油、油污废水;含油抹布、废吸附材料分类打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严禁在河流、水体、河道旁清洗车辆、机械设备; 跨越枣**等水体段采用飞艇放线、无人机牵引放线,不在河道内施工; 严禁向水体排放垃圾、弃土、弃渣、未经处理的泥浆废水。 (5)建立施工现场临时排水与自查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施工期废水治理情况自查;施工现场统一设置临时排水系统、沉淀池、排水沟,确保雨污分流、施工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杜绝漫排、直排。 (6)跨越水体段生态保护:送出线路跨越枣**等水体时,采用一档跨越方式,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立塔; 施工期禁止在地表水体附近清洗设备、车辆;雨天停止涉水、近水施工作业,做好现场围挡与排水,防止施工废水、雨水径流进入水体。 声环境:(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送出线路塔基施工、牵张场施工区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作业点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钻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减振垫,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好工况;非作业设备及时关停;运输车辆在场内减速、禁鸣,降低运行噪声。 (3)规范施工作业行为,钢管、模板、建材轻装轻卸,严禁抛掷碰撞;采用对讲机指挥作业,避免使用喇叭、哨子等产生人为噪声。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禁止夜间(22:00— 次日6:00)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落实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密闭存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无乱堆乱放、无焚烧、无掩埋,避免污染周边土壤及水体环境。 (2)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落实措施:塔基基础开挖土方优先用于基坑回填及临时占地场地平整,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堆放;严禁排入水体、河道及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清运车辆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按指定路线行驶。 (3)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现场清理落实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采取防雨、防风、防扬尘等防护措施,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桶集中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混凝土余料、残渣及废弃建材,做好迹地清理、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貌。 (4)农田区及临时占地生态保护落实措施;在农田、耕地等区域施工时,对临时占地采取隔离围挡、地面保护等措施,避免污染、破坏农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混凝土残渣、建材废料,恢复土地原有耕作功能;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在设备采购、施工合同中明确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环保要求,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运营期:电磁环境:(1)送出线路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设计施工,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架设高度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经验收检测电磁环境影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运行期定期开展线路及电磁环保设施巡查维护,加强日常巡检与隐患排查;按要求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声环境:(1)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标准施工,送出线路导线架设高度、升压站设备布局均符合设计要求,经预测,项目运行期声环境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对应功能区限值要求。 (2)项目运行期,安排专业运维人员负责声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定期对升压站箱变、逆变器等噪声源设备、送出线路相关配套设施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排查设备运行噪声异常情况,确保降噪设施正常发挥作用,持续保障声环境达标。 地表水环境:按原有的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固体废物:原有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架空线路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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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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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 (1)施工期在牵张场、塔基施工区、项目部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对机械清洗废水、养护废水进行收集、沉淀、隔油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道路抑尘,全部回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公厕、租赁民房旱厕处理;间隔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所有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 (3)落实文明施工,规范废水排放:施工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漫流、不直排; 弃土、弃渣、施工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合理安排工期,土石方作业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拦挡、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4)加强施工机械油污与含油废水管控:施工机械下方铺设防渗布、吸油毡、棉纱,收集滴漏油、油污废水;含油抹布、废吸附材料分类打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严禁在河流、水体、河道旁清洗车辆、机械设备; 跨越枣**等水体段采用飞艇放线、无人机牵引放线,不在河道内施工; 严禁向水体排放垃圾、弃土、弃渣、未经处理的泥浆废水。 (5)建立施工现场临时排水与自查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施工期废水治理情况自查;施工现场统一设置临时排水系统、沉淀池、排水沟,确保雨污分流、施工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杜绝漫排、直排。 (6)跨越水体段生态保护:送出线路跨越枣**等水体时,采用一档跨越方式,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立塔; 施工期禁止在地表水体附近清洗设备、车辆;雨天停止涉水、近水施工作业,做好现场围挡与排水,防止施工废水、雨水径流进入水体。按原有的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 (1)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塔基、牵张场、线路沿线等施工区域限定在征地范围内,运输道路保持整洁通畅;粉状物料、砂石、弃土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围挡措施,严控施工扬尘与水土流失。 (2)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面、塔基周边、牵张场扰动区域进行覆土平整、植被恢复或碎石覆盖,减少裸露地表面积,有效防治风蚀扬尘与水土流失。 (3)施工区现场设置扬尘防治责任标志牌,明确防治措施、监管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并对施工人员开展生态保护与扬尘治理专项培训。 (4)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与沉淀池,配备专人负责车辆冲洗,出场运输车辆100% 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遗撒污染道路。 (5)施工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严禁就地焚烧垃圾、包装物、废弃油料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置。 (6)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空气质量预警期间,停止土方开挖、基础开挖、弃土转运、扬尘作业,并对裸露场地、物料堆进行全面覆盖防尘。 (7)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砂石、土方、回填土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场内装卸、转运采取封闭、遮盖或洒水降尘措施。 (8)渣土、弃土、建筑垃圾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密闭运输,车辆整洁、覆盖严密,严禁遗撒、抛洒、随意倾倒;不符合要求车辆严禁进场。 (9)施工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设备,禁止使用超标、冒黑烟、无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10)建立施工扬尘与生态保护检查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围挡、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物料覆盖、植被恢复等措施落实到位;扬尘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专项用于扬尘治理与生态恢复。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送出线路塔基施工、牵张场施工区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作业点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钻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减振垫,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好工况;非作业设备及时关停;运输车辆在场内减速、禁鸣,降低运行噪声。 (3)规范施工作业行为,钢管、模板、建材轻装轻卸,严禁抛掷碰撞;采用对讲机指挥作业,避免使用喇叭、哨子等产生人为噪声。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禁止夜间(22:00— 次日6:00)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要求。
2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1)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标准施工,送出线路导线架设高度、升压站设备布局均符合设计要求,经预测,项目运行期声环境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对应功能区限值要求。 (2)项目运行期,安排专业运维人员负责声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定期对升压站箱变、逆变器等噪声源设备、送出线路相关配套设施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排查设备运行噪声异常情况,确保降噪设施正常发挥作用,持续保障声环境达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位置。(2)对于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土方可部分回填,余方用于临时占地场地平整。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处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倾倒、抛洒或堆放,不得将建筑垃圾直接排入水体或下水道,不得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排放或回填,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清运车辆通行线路应避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 (3)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 雨、防飞扬等),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垃圾桶,集中运出。施工完成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4)在农田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本项目施工时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电站不新增运行和检修人员,原有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架空线路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落实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密闭存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无乱堆乱放、无焚烧、无掩埋,避免污染周边土壤及水体环境。 (2)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落实措施:塔基基础开挖土方优先用于基坑回填及临时占地场地平整,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堆放;严禁排入水体、河道及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清运车辆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按指定路线行驶。 (3)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现场清理落实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采取防雨、防风、防扬尘等防护措施,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桶集中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混凝土余料、残渣及废弃建材,做好迹地清理、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貌。 (4)农田区及临时占地生态保护落实措施;在农田、耕地等区域施工时,对临时占地采取隔离围挡、地面保护等措施,避免污染、破坏农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混凝土残渣、建材废料,恢复土地原有耕作功能;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在设备采购、施工合同中明确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环保要求,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原有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架空线路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时杆塔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政府指定地点堆存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塔基开挖量,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荒地、劣地,避免破坏植被,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等现有道路,**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对施工临时占地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的植被功能。 (5)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严禁施工人员随意伤害、捕杀野生动物。 (6)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7)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8)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采用碎石铺设,防止水土流失。 (1)严格按照设计控制送出线路塔基开挖范围与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定在征地范围内;塔基开挖弃土全部用于基础回填、场地平整或指定地点堆存,严禁就地倾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送出线路沿线划定施工活动控制区,加强现场监管,严禁超范围作业,避免破坏线路周边植被与生态环境。 (3)优化塔基布置,尽量减少开挖量与占地;牵张场、材料场优先选用荒地、劣地;临时道路尽量利用现有机耕路,**道路严格控制宽度,最大限度降低临时占地对生态的破坏。 (4)送出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塔基周边扰动区域全部实施植被恢复,优先采用乡土草灌物种,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5)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践踏、损毁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开展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严禁施工人员伤害、捕杀野生动物。 (6)施工期加强垃圾管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处置,杜绝乱堆乱弃污染环境。 (7)施工机械、车辆严格采取防漏油、防渗措施,设置接油盘、防渗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与水体。 (8)送出线路施工区域裸露地面、塔基周边及时平整、覆土或铺设碎石,完善排水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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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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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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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时杆塔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政府指定地点堆存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塔基开挖量,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荒地、劣地,避免破坏植被,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等现有道路,**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对施工临时占地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的植被功能。 (5)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严禁施工人员随意伤害、捕杀野生动物。 (6)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7)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8)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采用碎石铺设,防止水土流失。(1)严格按照设计控制送出线路塔基开挖范围与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定在征地范围内;塔基开挖弃土全部用于基础回填、场地平整或指定地点堆存,严禁就地倾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送出线路沿线划定施工活动控制区,加强现场监管,严禁超范围作业,避免破坏线路周边植被与生态环境。 (3)优化塔基布置,尽量减少开挖量与占地;牵张场、材料场优先选用荒地、劣地;临时道路尽量利用现有机耕路,**道路严格控制宽度,最大限度降低临时占地对生态的破坏。 (4)送出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塔基周边扰动区域全部实施植被恢复,优先采用乡土草灌物种,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5)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践踏、损毁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开展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严禁施工人员伤害、捕杀野生动物。 (6)施工期加强垃圾管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处置,杜绝乱堆乱弃污染环境。 (7)施工机械、车辆严格采取防漏油、防渗措施,设置接油盘、防渗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与水体。 (8)送出线路施工区域裸露地面、塔基周边及时平整、覆土或铺设碎石,完善排水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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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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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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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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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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