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承担过的施工项目范围中包含汽车充电桩设施施工内容或者投标人承担过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1项)
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查询,未被列入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基本户缴纳);
四、项目班子配备要求(必须响应):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生产负责人 1 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5 名,安全员 1 名,质检员 1 名,资料员 1名,预算员 2 名。
其中项目负责人配置不得低于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须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五、额外加分项
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施工项目,项目范围中包含汽车充电桩设施施工内容的,每项得3分;承担过电力配套工程施工的,每项得2分。满分9分。
2、企业荣誉: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竣工工程获国家级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2分;获省部级(含副省级)电力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满分4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项目范围中包含汽车充电桩设施施工内容或电力配套工程内容的)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项得1分,满分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