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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鼠疫野外监测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鼠疫野外监测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广场**阜大街北 301 国道南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鼠疫野外监测用房占地面积580m2,2层,****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6年6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55****03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