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8
报名开始时间:2026-06-08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06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西门北侧学生公寓生活配套用房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7月06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区**大道333号 | |||
| 房产证号 | 苏(2024)**市不动产权第****245号 | 土地证号 | ||
| 房屋面积(㎡) | 1329.78 | 土地面积(㎡) | ||
| 招租面积(㎡) | 1329.78 | |||
| 房屋用途 | 科教用地/教育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商业 | |||
| 招租底价 | 120.3717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 招租期限 (年) |
3 | |||
| 特别事项 |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人是独立法人实体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意向承租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承租人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1)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详细合理的经营方案,意向承租人必须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无不良记录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政事业单位非自用房地产承租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2)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详细合理的经营方案、《行政事业单位非自用房地产承租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签字)。 2、意向承租人须在挂牌期内按要求递交意向承租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20万元意向承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承租人,意向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将划转给招租人抵部分租金。也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后申请余款原路返还。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招租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人所交纳保证金,①在招租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署《****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3、本次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4、承租人承租此房屋需遵守招租人的相关制度规定。 5、意向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经营方案中的招租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如若发现承租人与经营方案中的招租用途不符,招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本次招租项目招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承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人承担,交易服务费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7、承租人经营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承租人负责承租期内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 8、标的物的结构、装修、水、电、气、暖等交接以现状为准,交接后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意向承租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出租的房屋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按现状承租该房屋 ,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 10、涉及项目整体改造(含公区装修及拆改)、垃圾清理、下水管道疏通、给排水、电气、弱电、消防、暖通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更换和改造、为满足消防要求产生的结构性改造或建筑附属物添加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经招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房屋的原始建筑结构。 11、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整体对外转租。 12、承租期间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承租期间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所引起的人身损害、财产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3、租金一年一付,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并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所有租金一次性汇至招租人指定账户。先付后用。承租人未在约定期间缴纳租金的,经招租人催告后一周内仍然不缴纳全部租金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4、如形成竞价,由招租方酌情追加保证金。 15、该项目履约保证金30万元,用于规范和制约承租人的履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扣除办法由委托经营合同约定。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并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招租人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经招租人催告后一周内仍然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6、所有房屋全部对外经营,不得面向校内经营。承租人允许经营生活配套类项目和教育培训类项目,所经营项目需提前报校方审批,未经校方审批不得擅自经营。但不得出现以下经营: (1****网吧、游戏厅、洗浴、汽车修理、美容等行业; (2)承租人不得经营有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餐饮; (3)承租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4)承租人****学校教学有影响的项目; (5)承租人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和经营行为。 17、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渗水、漏水、管道渗漏、墙体返潮等问题,维修责任、费用及相关风险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维修责任、费用及任何连带责任,基础建设的维修问题有招租人承担;如在寒暑假期间开展市政维修,不做任何赔偿处理;非寒暑假期间开展的话,根据双方协商,另作合理安排。 18、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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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公告期满后,有2家以上报名单位合格的,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价高者得;有1家报名单位合格的,采用协议租赁的交易方式,交易地点、交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2、承租人因经营需要而进行的装修、改造,前先必须向招租人上报装修设计图纸,并经招租人同意后才能施工,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招租人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并须在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租赁房屋完好地交回招租人。如遇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产权单位发展实际需要等原因,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招租标的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合同到期日详见(附件清单)。若本次招租项目承租人为非原租户,本次租赁标的需待原租户清退后方可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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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人 | 盛女士 | |
| 电 话 | 0510-****0070 | 电 话 | 0510-****07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