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屿农贸市场一层****超市5年运营权
| 16.67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出租面积880平方米 |
| 2026-06-08 |
| 2026-06-28 |
| 鹿**东屿路32弄与划龙桥路交汇处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 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0321 0577-****202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标的物均无产权证、无土地证,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人须自行勘察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驻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竞价方式:公开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褚先生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6801 | |
| 联系地址 | **省**市鹿**南郊街道葡萄路与甲****农贸市场3-5楼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6.67 万元(首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16.67万元。第2-3年租金按首年中标价格支付,第4年租金以第3年租金为基数递增5%,第5年以第4年租金为基数递增5%。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交付出租后,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2-3年租金按首年中标价格支付,第4年租金以第3年租金为基数递增5%,第5年以第4年租金为基数递增5%。本项目设100㎡公益配套免租,承租方按要求设置公益配套区即可减免等面积租金(公益配套免租区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桌椅充电桩等)。对应租金已从底价中直接扣除,不再另行计算。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中心指定账户,****中心代为收取,待《租赁合同》签订后,****中心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无堂食外卖+生鲜超市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业态规划:东屿农贸市场一层规划为“外卖集聚区+生鲜超市”复合业态。允许外带、自提及通过美团、淘宝等各类平台接单,生鲜售卖区可从事农产品零售,具体经营方式须在开业前报备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中标方需在一层划出:建筑面积不小于50****超市区,用于经营果蔬、水产、肉禽等;不少于10个无堂食外卖经营摊位,剩余面积用于骑手休息驿站等公益配套区域(招租方提供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免租公益空间,不计租、不盈利),上述区域须在中标装修图中一次性标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不得缩减、挪作他用。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任何与上述业态无关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仓储(除与餐饮服务直接相关的食材及用品储存外)、居住或作为其他商业用途等。 (二)首年租金以中标价格为准,租金则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交付出租后,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2-3年租金按首年中标价格支付,第4年租金以第3年租金为基数递增5%,第5年以第4年租金为基数递增5%。本项目设100㎡公益配套免租,承租方按要求设置公益配套区即可减免等面积租金(公益配套免租区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桌椅充电桩等)。对应租金已从底价中直接扣除,不再另行计算。 (三)租赁期限为5年。若今后承租标的物因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或拆迁规划利用,承租方必须及时配合腾空并无条件退还给招租方,租金则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自拆迁文件、公告、协议、其他用途公布签署之日起本租赁合同解除,因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使甲乙双方损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合同期内未到期部分的租金除外)。 (四)免租期:为支持项目运营,****公司(承租方)首年、次年各6个月的免租期,即首期租金、次年租金仅收取相应租期租金的一半。(免租期范围为一年度租期的后6个月) (五)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20%(取整保留至元)。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存入承租方指定账户,方可签订《租赁合同》。若无故不缴清有关费用或放弃承租,没收该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签约及租赁资格。出租方在收到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3)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单独保管,专项用于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未缴费用等,不得挪作他用,出租方需每季度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余额核对单》,乙方如有异议需在收到核对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本次招租为带方案招标,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在招标时提交的投标文件上的装修布局方案,并结合招租方的意见进行布局。在场地装修施工前,承租方需提前向招租方提交详细的装修计划书,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承租方如需对市场功能结构进行改造或调整,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承租方若有燃油、燃气等使用需求,需自行接入分支管道(燃气主管道由出租方负责接入),还需安装达标油烟净化设备,落实噪音控制,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报装水/电/燃气管网、增设隔油池、经营审批等引发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九)承租方应确保租赁场地****农贸市场的管理规范,并就食品安全及消防责任与招租方签署相关承诺书。 (十)承租方应确保租赁场地的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烟、噪音、污水等对周边环境及房屋结构造成造成损害,其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管理不到位,招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仍达不到整改要求,属于承租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一)承租方需确认在****农贸市场经营场地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性质、设施设备、空间布局、装修状况等)进行充分踏勘与查验,自愿接受场地存在的全部瑕疵,不因场地现状瑕疵向****服务中心)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或减免合同义务。 | ||||
| 租期 | 5年 |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 免租期时间 | 12个月 |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中心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中标人须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21个自然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自然日 | |
| 遴选方式 | 招投标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6年06月08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8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鹿**南汇街道**大道金宇商务楼6层605室。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即可通过“浙交汇”网站http://www.****.com/获取。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09时30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开标室1 8、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9日09时30分 9、开标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开标室1 1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未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12、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或两家合格竞买方,则交易取消。 13、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
| 项目附件 | 4、特别事项约定.docx 2、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3、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6).docx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 张先生 | 电话 | 0577-****0321 0577-****2025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鹿**南汇街道**大道金宇商务楼6层605室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0321 | |
| 手机 | 138****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