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品牌建设与招生宣传工作安排,拟对“2026年校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优质优价”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为****(下称“采购人”)提供校园宣传片的创意策划、拍摄执行、后期制作及成品交付服务。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创意策划、脚本撰写、拍摄执行(含设备、人员、场地、差旅)、后期制作(剪辑、特效、调色、配音配乐)、修改调整、成品交付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包含教育咨询、培训、活动策划组织等相关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曝光台)、“**信用”等网站渠道可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中选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全程宣传片策划、拍摄与制作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周期与关键节点
第一阶段(初步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日历天内,****学校完成一份完整的、可执行的初步拍摄方案(含创意阐述、分镜头脚本、拍摄计划、人员设备清单)。
第二阶段(成品交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拍摄、后期制作并交付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终成片。
(二)成果交付要求(★)
成片数量与规格:
1.主宣传片1部:时长 4-6分钟,分辨率不低于 4K(3840×2160),帧率≥25fps,码率≥50Mbps。
2.精简版宣传片1部:时长 60秒,分辨率不低于 1080P(1920×1080)。
3.花絮短视频1条:时长 30-60秒,适合抖音/视频号传播。
交付物内容:
1.所有成片的无字幕净版、有字幕版、无包装纯画面版。
2.拍摄原始素材(全部源文件,不得删减)。
3.项目执行总结报告(含创意说明、拍摄执行复盘、素材清单)。
知识产权:★供应商须承诺所有交付成果(含方案、脚本、成片、原始素材、音乐、特效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自交付之日起全部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将其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作为自有案例宣传(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除外)。供应商须保证使用的音乐、字体、素材等均已获得合法授权,不涉及第三方版权纠纷。
(三)制作标准
****学校“以文化人,弘道立新”的办学理念及“365”未来英才成长坐标体系。
风格要求:青春、动感、有叙事力,避免传统“汇报片”风格,注重真实场景与人物故事捕捉。
配音:专业级配音员,语感为“讲述感”,非播音腔。
需包含不少于 3个有代表性的师生人物故事线 或深度访谈场景。
(四)修改与验收
供应商交付成片初稿后,采购人有权提出 不超过3轮修改意见,供应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成片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
(一)合同价款结算:合同总价款为成交供应商在比选文件中承诺的固定总价。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完成拍摄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最终成片验收合格且全部交付物(含原始素材)提交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30% 尾款。
(★号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为保证宣传片的独创性与专业性,供应商及其项目团队在服务期内及服务结束后一年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诚信服务承诺:保证提供的创意、脚本、成片均为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利益冲突声明:供应商须承诺,其自身****学校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
(三)资料保密:对在****学校内部资料、未公开的办学信息、人员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四)违规处理:若中选供应商被查实存在方案抄袭、严重延迟交付、使用侵权素材、泄露保密信息等行为,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追回已付款项,并****政府采购黑名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按照附件《评审说明》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一)递交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下午17:00。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二)递交地址:**市**区光华北七路365号(****)。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52****0297。
(三)比选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准备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密封提交。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参与比选,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满足资格条件(第三条第(一)至(五)款)的承诺函。
★3. 满足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四条中★号条款)的承诺函(★号条款需逐条单独提供承诺函)。
★4. 廉洁与独立性声明函(按公告第六条第(二)款要求)。
5.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明确含税总价,并附费用构成明细表)。
6.详细拍摄与制作方案(含创意阐述、分镜头脚本草案、拍摄计划时间表、人员设备配置、后期制作流程、修改响应机制等)。
7.团队配置及简历(导演、摄影师、剪辑师、制片等核心成员)。
8.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成片链接或验收证明,****学校/教育类宣传片案例)。
9.评审说明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选流程进行合理调整,但须提前通知所有已递交有效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二)未中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该供应商除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外,****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政府采购项目。
****
2026年6月7日
附件1:《2026年校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综合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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