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统筹”水润乡村建设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商务中心起航科技园A707D-65号
中标金额:12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王中双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区“**统筹”水润乡村建设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范围:**市**区“**统筹”水润乡村建设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要求:合格 时间:施工工期,承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7.2 中标单位业绩:1、三湖一坝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2、**市三山区**河下游段(焦湾闸至龙窝湖)治理工程监理;
7.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九天****公司:该单位不符合资格信用要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作无效投标处理。
7.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182****010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7.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服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0553-****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182****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阳阳
电话:18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