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检测线设备零配件框架协议采购(二次)
征集文件
征集人:****
二○二六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六、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七、异常情况处理
八、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征集文件
四、响应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标书代写
六、签订框架协议
七、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十一、征集文件内容冲突与解释
十二、全流程电子化
十三、电子招标(采购)责任划分和意外情况处理
第三章 ★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征集项目概况
二、★采购需求表
三、★服务要求及竞价
四、★服务要求
五、★商务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二十二条的条件:
二、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通用性要求
三、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定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明确以承诺的形式响应的通用性要求
三、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定要求
四、特别提请注意
第六章 入围评审办法
一、总则
二、评审小组
三、评审方法
四、审查征集文件和停止评审
五、资格审查
六、符合性审查
七、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八、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九、评标细则及标准
十、复核
十一、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十二、编写评审报告
十三、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十四、废标
十五、定标
十六、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十七、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二、目录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八章 框架协议、合同文本
检测线设备零配件框架协议合同
采购合同
第一章 征集公告
****拟对检测线设备零配件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检测线设备零配件框架协议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见“采购需求表”;企业自筹。
(四)采购内容:检测线设备零配件。
(五)采购范围:入围****检测线设备零配件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在本次******公司****公司提供检测线设备零配件供货。
(六)供货方式:通过本次公开采购程序入选的供货商为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公司检测线设备零配件供货长期**单位,****公司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订立框架协议,****公司****公司根据具体的检测线设备零配件需要,按照框架协议及采购文件约定规则,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供货商。
(七)履约期限: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内按征集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八)其他说明事项:
1.参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110号)》相关规定,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即通过公开竞争订立框架协议后,除经过框架协议约定的补充程序外,不得增加协议供应商。
2.供应商可选择多个采购包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该采购包的最高限价。
3.本次采购包拟采购3个及以上供应商入围;若采购包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名的,至少应具有符合要求的2名供应商入围,否则该采购包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符合以下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货商,具有机动车检测设备研发和销售认证证书或者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在“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征集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未按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活动及征集文件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化响应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 年6月8日9时 00 分。
(二)获取征集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 自 2026 年6月8日9时 00 分至 2026 年6月12日14时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4时 30 分。标书代写
(四)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 年6月10日 18 时 00 分。标书代写
(五)本次项目公告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 .com)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 key(签章)。
(四)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七、异常情况处理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征集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 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电子标服务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宜****开发区飞云路108号
地 址:
/
邮 编:
644000
邮 编:
/
联系人:
郑先生
联 系 人:
/
电 话:
0831-****279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监督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831-****62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征集人
****
2
采购代理机构
/
3
项目编号
****
4
项目名称
****检测线设备零配件框架协议采购
5
采购主要内容
检测线设备零配件
6
框架协议采购分类
封闭式框架协议。
7
参选供应商数量要求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否则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8
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同第一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9
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如因新一期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过程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及时订立的,征集人可以适当**原框架协议有效期至新一期框架协议订立之日起止。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
现场踏勘
无
12
标前答疑会
无
13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企业自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采购需求表”
14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供应商应按第四、五章要求, 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并添加到响应文件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二家(含)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均无效。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
响应保证金
无
17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无
18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无
19
履约保证金
无
20
履约保证金退还
无
21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无
22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内按征集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23
质量保证金退还
无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收取:无。
25
入围结果公告
本项目入围结果**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示期 1个工作日。
26
入围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将入围通知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入围供应商指定邮箱。发送之日则视为入围供应商已领取入围通知书之日,若因入围供应商未及时自行查看下载的,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注:入围供应商如需领取入围通知书原件,凭公司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成交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831-****279
地址:****经济开发区飞云路108号
27
框架协议签订
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
入库单位数量
本次征集合格的入库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 2 家。
2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
30
是否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
31
是否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
3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
33
评审小组成员的构成
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共 3 人(其中征集人代表 1 人),由征集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4
定标方式
第一阶段以通过综合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
35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竞价方式。
□直接选定
□顺序轮候
36
开标程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征集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 ”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响应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6)开标操作指南: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
37
开标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审系统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束前在线提出异议,征集人即时答复处理。如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38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响应文件编制系统 ”编辑制作。(文件格式为 xxx.TBJ)。
1.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系统获取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响应文件编制。(https://ybqyygcgfwpt.com/web
-portal/#/help/help-details?code=3 id=****32699 ****094080 type=toolSoftwareManagement)
2.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 务平 台 上 首 页 ——帮助 中 心 ——操 作手册。
(https://ybqyygcgfwpt.com/web-portal/#/help/help-content?type=helpArticle)
3.格式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9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
求
1.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者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印章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名。
2.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公司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0
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
(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41
询问
1.征集人负责对征集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负责征集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标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831-****279
地址:**省宜****开发区飞云路108号
邮编:644000
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征集文件及征集信息公告环节:依法依规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征集文件及征集信息公告的内容向****提出询问,仅对征集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征集过程、征集结果相关问题向****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提出质疑时间计算为准。
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 (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42
征集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须在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截止时间 3 日**行,不足 3 日则顺延响应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上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期间,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对征集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日内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征集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书面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对评审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书面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831-****279
地址:**省宜****开发区飞云路108号
邮编:644000
44
投诉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625
45
免责声明
1.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供应商未入围、项目终止采购的, 征集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所有费用。
46
解释权
(1)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管理部门备案的征集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征集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征集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47
实质性要求
本征集文件中有★标识的条款、明确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无效(无效投标、无效处理等) 和征集文件不予受理的条款,以及投标费用(供应商参加征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资格条件等相关规定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8
其它
代理费交纳后若需开具发票,请将以下信息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邮箱:****@qq.com)。
开票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
税务登记号: 、
账号:
开户行:
地址:
电话:
邮箱:
49
其他说明
1.公章可采用电子签章形式,也可使用实体公章盖章后的扫描件;签字可采用个人名章(如平台有要求,则按平台要求办理)
2.自项目开标至评审结束期间,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提醒,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响应而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总则
本征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并熟悉本征集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征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适用范围
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
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
(二)有关定义
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征集人是****。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参加征集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4.“征集文件”系指由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征集文件》向征集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征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了征集文件;
3.征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资质资格具体应答按本征集文件第四、五章要求响应。
(四)合格的响应产品
1.参加采购所响应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响应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无论征集文件是否有明确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提供的服务或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定。
(五)征集费用
供应商参加征集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征集文件
(一)征集文件的组成
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征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
(5)入围评审办法;
(6)响应文件格式;
(7)拟签订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草案)
(8)其他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二)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按规定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须在征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行,不足 3 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征集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此期间,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要求)。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征集人带来的损失。征集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则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征集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征集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本项目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以本征集文件第四、五、六、七章要求为准):
1.封面
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3.响应函
4.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5.商务应答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
8.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9.供应商应递交的相关证明
10.征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六)技术部分
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本项目技术部分具体应答按本征集文件第三章要求响应。
(七)商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商务应答表。
3.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符合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和荣誉等相关材料)。
4.售后服务要求。
5.签订合同信息。
6.付款说明。
7.验收要求。
8.供应商承诺给予征集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 ”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征集文件的约束。否则,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中标(入围)也将取消中标(入围)资格)。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本项目商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征集文件第三章和第六章要求响应。
(八)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九)响应报价(如涉及)
1.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单价按照单位采购标的价格或者人工单价确定。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总价的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
2.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六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载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征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特殊情况下,征集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拒绝**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响应文件编制系统 ”编辑制作。(文件格式为 xxx.TBJ)。
2.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征集文件第七章对响应文件 格式有要求,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十二)响应文件的密封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根据**企业阳光采购平台要求进行加密。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征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报名供应商名称和征集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与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无响应保证金。
(十六)开标程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征集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响应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6.开标操作指南: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
(十七)资格审查
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十八)评审
详见征集文件第六章。
(十九)入围通知书
1.入围通知书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的依据之一,是框架协议、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征集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入围候选供应商,确定候选入围供应商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有效质疑投诉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
3.入围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的依据。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改变成交结果或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也应当交回),再重新确定入围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征集人将入围通知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入围供应商指定邮箱。发送之日则视为入围供应商已领取入围通知书之日,若因入围供应商未及时自行查看下载的,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注:入围供应商如需领取入围通知书原件,凭公司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入围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6.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入围或未入围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
(一)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和**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若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所有样品均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样品递交不接受邮寄)
(二)采购代理机构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响应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6.开标操作指南: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 t.com)
(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标和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五)评审结果公示和入围通知书
1.评审结果公示在指定平台上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2.入围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改变入围结果,或者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也应当交
回)。征集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公司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入围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一份)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入围通知书。
6.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领入围通知书的,征集人应当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或邮箱向其发出入围通知书。
六、签订框架协议
(一)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二)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纪律要求
(一)评审活动纪律要求
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征集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二)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使用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单位加盖公章的
(7)****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 号)规定中,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征集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者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
(7)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
(10)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的;
(1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
(14)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 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法院征****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采购文件****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四)相关行为约定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由**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纳入评价体系,视情节轻重,按相关管理办法采取限期内不得参加平台交易活动直至除名处理等惩戒措施。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入围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征集人、评审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 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 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7.在采购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的,或者不按照征集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 或者与征集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入围)、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框架协议、合同的, 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五)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法院征****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采购文件****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及评审过程进行质疑的,质疑人须当面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应包含质疑书原件、质疑事项相应证明材料、质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以上资料均须盖质疑人公章,并根据质疑书涉及对象数量,提供相应份数;同时,质疑书中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当面递交确有困难的,可邮寄书面质疑材料,但寄出日期必须在质疑期内(受理质疑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
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4.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征集人提出(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征集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递交质疑书。
5. 质疑人应在征集文件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程序环节的质疑。
6.凡质疑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7.凡邮寄质疑材料的寄出日期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8.投诉人应按相关规定向同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入围供应商清退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
6.入围服务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其它违法违规情形
(二)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将采购合同转包;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向征集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采购项目有关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干扰、扰乱系统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
6.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十一、征集文件内容冲突与解释
(一)征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监督备案的征集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征集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征集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征集文件的解释
对征集文件的解释,由征集人负责。
十二、全流程电子化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其他规定外,一律采用线上采购、线上投标、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即可。
十三、电子招标(采购)责任划分和意外情况处理
(一)电子招标责任划分
1.供应商在电子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数字证书(CA)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有如下情形的,属于违规: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系统注册资格的;
(2)拒绝接受采购单位或**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3)违反电子招投标有关规定的
对违规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措施追究责任: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公布其违规情形及处理结果。
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采购)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相关需保密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意外情况处理
1.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在系统内操作获取文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投标(采购)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2.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宜企采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征集人应采取相应的意外情形处理措施。
意外情形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3.出现上述第 2 款规定的意外情形而又无法妥善解决时,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待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的测试后,恢复电子化采购的活动,如确实无法恢复,由征集人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4.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意外情形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 ★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征集项目概况
****拟对检测线设备零配件进行采购,为********公司在临港、上**提供检测线设备零配件供货。
二、★采购需求表
采购包
设备(零配件)名称
型号
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转速计振动线
MQZ-5
根
300
2
转速计振动线
MQZ-7
根
400
3
油温传感器
15m 防高温
个
380
4
汽油采样探头
不锈钢,43cm
个
65
5
柴油采样探头
不锈钢编制网
个
70
6
环检工位机
G4510,8GB,8COM
台
5500
7
前置滤芯
高分子
个
1.8
8
转化棒
不锈钢 NO 转化棒
个
400
9
测功机电容
450V
个
200
10
汽油取样手柄
MQW-5105
根
80
11
IGBT
100A-1200V
个
480
12
测功机驱动板
DLCG-13
块
700
13
重型测功机皮带
HTD-2800-14M
根
800
14
举升气囊
双曲2B5330
个
960
15
氧化锆
ML-100
个
1600
16
流量计喇叭管
O2:20.80%
个
120
17
废气仪氧传感器
进口,O2
个
350
18
高温金属软管
耐高温,金属网编织
根
90
19
防尘镜片
MQY-202
块
90
20
烟度计过度接头
不锈钢
个
30
21
流量采样软管(3米)
ML-100
米
720
22
变频器
11KW
台
3400
23
PU采样管
PU材质,8mm
圈
400
24
烟度计上下机位连接线
3*1.0,双组线,带航空接头
组
280
25
制动轮重传感器
10T
个
600
26
安检工位机
G4510,8GB,8COM,
带812插槽
台
5000
27
举升气囊
双曲2B5330
个
960
28
灯光仪链条
MQD-6A
根
180
29
点阵屏开关电源
±5V
个
240
30
混合标气(汽油)
NO,C3H8,CO,CO2
瓶
400
31
混合标气(柴油)
NO,CO2
瓶
350
32
二氧化氮标气
NO2
瓶
300
33
零点标气
O2:20.80%
瓶
200
三、★服务要求及竞价
(一)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详细了解本项目服务范围及性质特点、充分考虑质量标准、服务要求、成本投入、装卸费用、人员费用、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响应及承诺准确无误。如有错漏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由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二)第二阶段竞价方式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竞价,由征集人组织入围供应商进行竞价(具体详细竞价要求:供应商入库后由采购人确定)。
四、★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要求
1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检测线设备零配件需求计划后,合理安排时间提供优先供货服务。
2
供应商报价的产品技术和参数必须符合对应采购包要求。
3
供应商应提供专线7*24在线服务,2h电话报价,2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或更换设备。服务周期内提供产品的维修、换件和升级服务。
4
在本次服务期限内,若采购人需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约定服务范围以外的检测线设备零配件,双方以所需检测线设备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为依据协商确定供货金额。
五、★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
2 年,框架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运输、仓储、采购、生产、安装、抽样检测报检、售后服务以及人工、物耗、验收、培训、税金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采购人不再另外付费)。
(四)付款方式
1.检测线设备零配件费用每季度据实结算;
2.****银行****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框架协议并执行框架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框架协议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征集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征集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征集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征集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3.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征集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售后要求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检测线设备零配件需求计划后,应在 48 小时内响应采购人。
(八)其他要求
1.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征集人签定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征集人的监督。
4.在框架协议(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框架协议(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征集人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5.供应商需详细了解本项目服务范围及性质特点、充分考虑质量标准、服务要求、成本投入、人员费用、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响应及承诺准确无误。
如有错漏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本章注“★ ”号的条款为本次征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响应时应全部满足。
第四章 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二十二条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通用性要求
(1)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第七章“承诺函”中承诺)
(2)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 36 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第七章“承诺函”中承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条款须在第七章“承诺函”中承诺)。
(4)商业信誉承诺函(该条款须在第七章“商业信誉承诺函”中承诺)
三、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定要求
具有机动车检测设备研发和销售认证证书或者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参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 ”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授权其他人参与时不提供证明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响应人提供 2022 年至今任****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事务所盖章);
(2)响应人提供 2022 年至今任一年度响应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响应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1 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响应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备****公司章程复印件;
(5)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
二、明确以承诺的形式响应的通用性要求
(1)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中承诺)
(2)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 36 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中承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条款须在第七章 第(三)款“承诺函”中承诺)。
(4)商业信誉承诺函(该条款须在第七章“商业信誉承诺函”中承诺)
三、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定要求
具有机动车检测设备研发和销售认证证书或者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特别提请注意
(一)本章所有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编制入响应文件中;
(二)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三)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①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②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③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④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⑤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六章 入围评审办法
一、总则
(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和**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传递。
(六)评审的依据为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不寻求征集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七)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评审小组
****小组成员人数应当 3 人及以上,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专家库中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
****小组成员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小组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征集人、采购项目有关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审查征集文件和停止评审
****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最低参选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最低参选价法、综合评分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5.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向征集人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五、资格审查
****小组应依据本征集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要求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条件,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二)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属于禁止参加投标(采购)的供应商的;
2.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符合性审查
****小组依据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征集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评审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征集文件相关章节。
(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
(三)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情况
是否响应征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
其他要求无效响应情况
是否属于征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况
(四)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规定要求,****小组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等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规定,****小组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如涉及);
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征集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
7.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征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8.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详细评审及标准
(一)评委会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 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本项目采用最低参选价法
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货物、服务, 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为20%,淘汰家数按照向上取整,如有小数点按照向上取整进行取整。例如,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数量为11家,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为20%,淘汰数量计算结果为2.2家时,向上取整后淘汰3家。提交报价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提交报价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 2 家,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若本项目其中一个包组中不满足此条件,则该包组废标,不影响其他包组评审。
(三)报价文件无效情形
1.供应商未按征集公告要求成功上传报价文件。
2.供应商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4.不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报价要求的。
5.报价文件中****交易中心不能接受的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无效报价的情形。
八、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征集人书面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通过线上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电子文档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应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使用签名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等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征集文件变为响应征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1)评审过程中如要求供应商澄清或说明的,评审人员要求供应商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可要求供应商对不明确的内容再次进行澄清或说明,要求供应商再次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应作否决处理。
(五)响应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响应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3.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六)征集人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十、复核
****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征集人应当组织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征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审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征集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监督部门。
(二)供应商对上述情形提出质疑的,征集****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同级监督部门。
(三)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小组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监督部门。
十一、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2名入围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如出现评分相同的情况,以业绩分值高者排名靠前,如果业绩分值相同,按路程距离分值从高低进行排序。
十二、编写评审报告
****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
(二)响应****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确定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成员的更换等。(若平台对报告内容有具体要求,则按平台规定执行)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十三、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征集人书面反映。
十四、废标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如涉及)
废标后,征集人将**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上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小组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十五、入围候选人
(一)入围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台要求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不少于 2 名入围候选人。
2.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认,征集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在评标报告确定的入围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并列的,由征集人或****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征集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人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3.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出现评分相同的情况,以业绩分值高者排名靠前,如果业绩分值相同,按路程距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征集人不解释入围或未入围原因,征集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十六、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征集人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七、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限制评审现场网络环境。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征集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实质性内容一致,仅字体、符号、行间距等非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评审小组评审是不足为无效响应情形处理。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目录
(目录及页码供应商自行据实编制)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 、 职 务 ) 授 权 (被 授 权 人 姓 名 、 职 务 ) 为 我 方 参 加项目(项目编号: )框架协议征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递交、澄清、修改响应文件和签订框架协议、合同以及执行框架协议、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方式(座机):
联系方式(被授权人手机):
电子邮箱(必填):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
2.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框架协议征集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座机):
联系方式(手机):
电子邮箱(必填):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或征集人名称):
我方作为参加本次征集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
一、我方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项目第四章提出的明确以承诺的形式响应的特殊条件:
1.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 36 个月内未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 至响应文件开启之日,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征集文件有异议,遵守该项目征集文件第二章“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征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响应以求侥幸中标(入围)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方参加本次征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我方参加本次征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一旦中标(入围),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合同并严格履约。
六、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入围)后将要提供的中标(入围)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入围)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单位按本项目征集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对我方作出的其他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五)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征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征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 (响应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响应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征集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入围,我方将严格履行框架协议、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次征集的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之日起 90 天。
四、一旦我方入围:
1.我方承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征集人签订合同。
2.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愿意提供贵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自愿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接受征集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5.我方自愿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接受征集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6.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
7.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征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征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响应以求侥幸入围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六)商业信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
我方作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遵守商业信誉,若发生下列情形,****公司“黑名单 ”,2 年****公司实施或代理实施的采购项目。
1、围标、串标。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或与招标人(采购人)沟通报价、协调投标策略等操纵投标(采购)结果,破坏公平竞争;
2、虚假响应(投标)。提供不真实或有误导性信息的投标(响应)文件,如伪造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
3、行贿。通过金钱或其他利益行贿招标(采购)人员,以谋求竞争优势;
4、恶意低价竞标。提出低价排挤竞争对手,或以低价扰乱采购工作,如在需多轮报价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在前轮报出低价后无故放弃后续轮次的报价;
5、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合同签约义务。中标后无故或拖延签订合同;
6、不履行合同义务。中标(中选)后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
7、转包。擅自将承包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工作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8、提交不合格产品或服务:提供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或服务;
9、泄露商业秘密。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招标(采购人)商业秘密;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1、其他。在招标(采购)过程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因我方因素给招标(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情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技术(或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序号
征集文件技术
(或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情况
偏离情况
1.我公司承诺 (响应/不响应)招选文件第三章“技术(或服务)要求”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的条款,均已在下方列出。
1
2
3
序号
征集文件技术
(或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情况
偏离情况
2.我公司承诺 (部分响应/完全响应)招选文件第三章“技术(或服务)要求”的非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的条款,均已在下方列出。
1
2
3
注意:①如与招选文件第三章“技术(或服务)要求 ”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在此表中进行应答或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的条款,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或证明资料为准,如未提供则不予认可,如有要求可提供在本表 附表中。)
②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有偏离的条款,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③响应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应答内容存在歧义的,评审时评审人员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商务及其它要求应答表、合同条款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序号
征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我公司承诺 (响应/不响应)招选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及其它要求”及“第八章合同条款” 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的条款,均已在下方列出。
1
2
3
序号
征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我公司承诺 (完全响应/部分响应)招选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及其它要求”及“第八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 的非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的条款,均已在下方列出。
1
2
注意:①如与招选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及其它要求 ”及“第八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 ”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在此表中进行应答或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的条款,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或证明资料为准,如未提供则不予认可,如有要求可提供在本表 附表中。)
②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有偏离的条款,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③响应文件中商务要求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应答表的应答内容存在歧义的,评审时评审人员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商务应答表:附表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本征集文件中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供应商应递交的相关证明
书面承诺、声明及响应性承诺
(依次附后、未提供格式的自拟)
四、报价表
采购包
设备(零配件)名称
型号
单位
报价(元)
备注
1
转速计振动线
MQZ-5
根
2
转速计振动线
MQZ-7
根
3
油温传感器
15m 防高温
个
4
汽油采样探头
不锈钢,43cm
个
5
柴油采样探头
不锈钢编制网
个
6
环检工位机
G4510,8GB,8COM
台
7
前置滤芯
高分子
个
8
转化棒
不锈钢 NO 转化棒
个
9
测功机电容
450V
个
10
汽油取样手柄
MQW-5105
根
11
IGBT
100A-1200V
个
12
测功机驱动板
DLCG-13
块
13
重型测功机皮带
HTD-2800-14M
根
14
举升气囊
双曲2B5330
个
15
氧化锆
ML-100
个
16
流量计喇叭管
O2:20.80%
个
17
废气仪氧传感器
进口,O2
个
18
高温金属软管
耐高温,金属网编织
根
19
防尘镜片
MQY-202
块
20
烟度计过度接头
不锈钢
个
21
流量采样软管(3米)
ML-100
米
22
变频器
11KW
台
23
PU采样管
PU材质,8mm
圈
24
烟度计上下机位连接线
3*1.0,双组线,带航空接头
组
25
制动轮重传感器
10T
个
26
安检工位机
G4510,8GB,8COM,
带812插槽
台
27
举升气囊
双曲2B5330
个
28
灯光仪链条
MQD-6A
根
29
点阵屏开关电源
±5V
个
30
混合标气(汽油)
NO,C3H8,CO,CO2
瓶
31
混合标气(柴油)
NO,CO2
瓶
32
二氧化氮标气
NO2
瓶
33
零点标气
O2:20.80%
瓶
第八章 框架协议、合同文本
检测线设备零配件框架协议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开展检测线设备零配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邀请乙方作为****检测线设备零配件的供应商,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检测线设备零配件
1.项目名称:****检测线设备零配件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2.服务期限:自发放入围通知书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3.服务类别:检测线设备零配件。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检测线设备零配件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框架协议合同的组成部分。
1.入围通知书(如果有);
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检测线设备零配件及采购文件中甲方要求的其他检测线设备零配件。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甲方或者服务对象购买检测线设备零配件时,应当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甲方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甲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甲方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甲方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甲方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供货供应商。
2、负责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管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项目需求择优选择项目安排,并对连续考核较差机构暂停委托项目或进行清退。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的从业人员。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2、乙方在供货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3、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采购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
4、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作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担供货物品的寄送费用。
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清退规则: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合同约定的;
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
3)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
4)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甲方针对项目服务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项目服务时限超出委托时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入围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争议问题时,不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调解意见的;
7)入围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需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将解除合同;
8)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如报价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则取消入围候选人的入围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9)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
2、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2名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或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量需要,可以在本次采购评审中排名在2名之后符合入围条件的供应商依次递补或者重新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九、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采购费。
十、****公司的各类检测线设备零配件项目均可委托乙方开展。
十一、为保证检测线设备正常运行,在本次**期限到期后,在甲方检测线设备零配件项目新框架协议采购完成之前,仍将延用本框架协议入围服务机构。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书面协议确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 方: 乙 方:
住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O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货物编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
xx
合同金额
注:本合同以人民币(含税)进行结算。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甲方订单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2.交货地点:。
3.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1.乙方送货上门。
2.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货物交接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依照出厂标准将货物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约定的附随资料、附随配件或者工具的,视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如涉及安装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安装服务。
5.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签收验收单或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五、货物质量、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拆封且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海关商检合格证明。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原厂维修保养期限,按照本合同生效时乙方对该货物的维修保养承诺条款执行。维修保养期从所有的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维修保养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者退货的实际费用。
3.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违约。在维修保养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保证自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进行修理或调换。经过三次修理仍无法解决故障问题的,乙方应当予以调换。不能修理、不提供调换且不能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本合同对货物的维修保养等未进行特别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0号)等法律法规关于网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付款方式及日期
检测线设备零配件费用次月据实结算,甲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及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并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将全部货款一次性****银行账户。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或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日则必须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如因政府有关部门超期审批等原因造成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前述违约责任。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的其他义务或者违反其在框架协议中的相关承诺/声明/保证的,应当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守约方应当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八、解决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在履约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一、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 如果以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发送,送达地址信息以合同尾页填写的信息为准,出现变更未及时告知的责任概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
1.货物编号对应的技术参数、性能等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订单生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