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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滨**路(扬子江路-维扬路)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局 |
| 编制单位 | **好地方****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开发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主体设计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书面说明。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80****709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