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2027年政务新媒体委托运营项目采购再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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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需求

(一)委托运营内容

1.负责“**人社”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营。

(1)根据甲方要求,每周更新(含周末及节假日),每年发布推文不少于400条/次。推文平均月阅读数达到2000人次及以上。

(2)委托运营期间,推送“**人社”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对比委托运营的首日增加2万以上。根据工作要求,协助优化公众号功能栏目,协助收集非原创微信推文内容、视频素材。根据我局提供原创素材内容及要求,对推文和视频发布内容进行设计、编辑、排版,并提出策划修改建议。

2.负责“**人社”微信视频号、“**人社”抖音号每周更新,每个平台每年发布视频信息不少于70条/次。

3.负责“**人社”南方号、“**人社”微博号每周更新,每个平台每年发布视频信息不少于120条/次。

4.协助将人社系统的重要信息稿件推送至央级媒体平台不少于20篇。

5.根据工作需求,设计或修改PPT、制作长图或海报,PPT和长图制作总体数量为18个。

6.根据工作需求,委派拥有专业摄像摄影技术的工作经验人员为人社系统重要会议、调研活动等开展照片或视频跟拍等4次,制作工作短视频等3次(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开展12场直播/录播活动(包括提供直播/录播平台、设备使用、技术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持人)。跟拍、制作视频、直播活动数量可根据工作实际调剂,总体数量为19次。

7.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涨粉”活动(含活动费用1万元)。

8.如遇特殊情况,需在节假日完成相关任务。

(二)其它要求

1.拥有专业新媒体工作经验人员和独立的新媒体运营团队,并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2.委托运营期间,服务供应商需安排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我局政务新媒体服务工作。

3.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图片、动图动画等素材,不能引起相关争议及专利纠纷。

4.严禁通过任何作弊途径刷量刷粉。

5.符合政务新媒体运营保密要求,不能泄露相关工作秘密和账号、密码。

6.所有政务新媒体平台未经我局审核不能擅自发布任何信息。

二、项目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65个自然日。

三、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为15.8万元(含税、直播服务、活动等所有委托项目内容的费用)。

备注:

1.报价总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或漏报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各项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为了保证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竞争,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报价若低于采购最高限价的65%,须对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进行书面说明(如报价成本分析),否则将视为低于成本报价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四、项目验收及结算

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期款,首期款为合同金额的50%。在项目开展至2026年11月15日,开展中期评估(由供应商提供运营情况报告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委托到期后,开展项目验收,验收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20%。未完成委托运营内容1中任何1小点工作任务,每项需扣除合同金额的1%。未完成委托运营内容2至4工作任务数量,每项需扣除合同金额的1%。未完成委托运营内容5至6工作任务总体数量,每项任务总数每少1个需扣合同金额的0.2%。未完成委托运营内容7小点工作任务,需扣合同金额10000元。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推文、视频等出现重大错误,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暂停发布的,扣除合同金额的2%。验收后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二)服务供应商需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近3****政府****协会等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履约承诺函》,提供于报价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履约承诺函》)。

六、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

(二)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运营详细方案、运营团队情况、团队人员工作安排及工作计划等(含人员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社保记录等);

(五)技术支持案例(含以往**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微信公众号排版、长图制作、海报制作、视频制作、PPT制作等相关制作案例佐证材料,每项案例不少于2个);

(六)同类业绩案例,提供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政府部门**开展政务新媒体项目业务案例);

(七)《履约承诺函》《服务保障措施》。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标书代写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6年6月11日(周四)12:00时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6****门市**区堤东路93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择优比选”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0-****265。

附件:1.履约承诺函(模板)

2.****2026-2027年政务新媒体委托运营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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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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