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水利局关于国道G235线古田吉巷甲坡至前垅段公路工程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古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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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道G235线**吉巷甲坡至前垅段公路工程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2026-06-05 08:54


古****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国道G235线**吉巷甲坡至前垅段公路工程(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专家组复核后,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道G235线**吉巷甲坡至前垅段公路工程(涉河桥梁工程),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县吉巷乡甲坡村,顺接现状国道 G235线韦端至吉巷段,向南展线,建甲坡大桥跨**后下穿屏古高速吉巷大桥,之后沿老路对岸山势布线,经古溪、吉口后在碗厂与吉巷互通连接线平交,随后采用双线分离,先建吉巷大桥跨越芹溪后建吉巷隧道下穿宁古高速,出隧道后建吾地洋大桥跨越**后到达官园里,接着建官园里大桥及东峰大桥二次跨溪,随后双线分离下穿屏古高速石床大桥沿既有G235走廊带布线至路线终点,终点位于前垅村北侧。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类的审批。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该建设项目防洪综合评价意见和结论。

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与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工程估算总投资20.9万元。

责任主体:古****公司。

三、有关要求

1.建设单位应落实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确保在施工和运行期间防洪安全、工程安全。

2.建设单位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规模、标准、工程设计、布置方案、防洪补救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重新报批。

4.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意见和评审意见的要求,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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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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