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坋自然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富口镇柳坑村大坋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5万元,其中暂列金:2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坋自然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369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时 30 分(周末、节假日不休息),到****(****南路友诚大厦八楼)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元整(¥1000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现场公布后应提交1000元保证金,****银行转账,该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退还;标书代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18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地址:**区**南路友诚大厦八楼);标书代写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业主公示栏,并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asy-prt.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富口镇柳坑村
电话:136****4869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路友诚大厦八楼
电话:177****2268
联系人: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