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改投审〔2026〕74号
**市****关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鳌江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鳌江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鳌府[202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县鳌江镇新李村、新林村、后陈村、龙舟村、陈畔村、黄畔村、新寨村、澳下村八个村的生活污水,提高水**利用率。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鳌江镇新李村、新林村、后陈村、龙舟村、新寨村、陈畔村、黄畔村、澳下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在**县鳌江镇新李村、新林村、后陈自然村、龙舟村、陈畔自然村、黄畔自然村、新寨自然村、澳下村八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处理规模共1242m3/d。主要包括**厌氧池、人工湿地、格栅提升井等污水处理构筑物,铺设约15800m管道及配套检查井,实施地基处理、围堰、湿地种植、拆除修复、土方回填以及附属配套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485.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844.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75万元、预备费用227.6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企业助力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6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建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估算总投资3485.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844.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75万元(其中:勘察费用28.16万元、设计费用88.24万元、监理费用66.94万元)、预备费用227.60万元。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采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公开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