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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医院)(****人民医院)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位于**省**市**县冠山镇****人民医院医技楼地下一层。地理坐标为东经113.****94376°,北纬37.****80942°。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对医技楼地下一层原预留机房、操作室及空置区域进行改造及辐射防护施工,并购置一台**联影产uAngio AVIVA CE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以下简称“DSA”)安装在改建后的DSA手术室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求,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境保护及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为2026年6月8日,特此公示。
2026年06月08日 ********医院)(****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