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鑫清成年产1万吨汽车零部件模具及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鑫清成年产1万吨汽车零部件模具及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吴圩镇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滁**园)8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皖欣****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在**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滁**园)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18387.01平方米,一期建设厂房17056.8平方米、综合楼1299.04平方米、门卫室31.17平方米。年产1万吨汽车部件模具,购置 2台中频电熔炉(一用一备)、浇注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等辅助设施。二期另行选址,年产10万套汽车零部件,购置数控机床、压机、激光切割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电炉熔化、造型、制芯、浇注废气、落砂废气、修整废气、再生废气、危废库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 电炉熔化废气:电炉熔化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辅助收集,收集效率95%,经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5%,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危废库废气、造型及浇注、制芯废气:造型侧吸集气罩、浇注顶吸集气罩收集、制芯经侧吸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经一套布袋除尘+干式酸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对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5%,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90%,对硫酸处理效率为95%。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修正铸件、落砂、清理、砂再生、混砂废气:经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经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9.5%,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甲醇、甲醛、甲苯、苯酚、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生产厂房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厂界硫酸雾、甲苯、甲醛、甲醇、苯酚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间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陡河入沛河。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75-85dB(A),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中频炉炉渣、除尘器收集尘、废砂、废模具收集后外售;废浇冒口、废焊头、焊渣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包装桶在本厂内危废暂存库集中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专人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政府****中心环保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33 |
| 传真: | 0550-****955 | 通讯地址: | ****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