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15000吨水泥基耐磨材料 项目 | **** | 宁****工业园区B区2(**中燃北****公司旁) | 乐航(天****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08万元租赁厂房及购置搅拌机、水泥罐、提升机、打包机、码垛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5000吨水泥基耐磨材料项目”,计划年产15000吨水泥基耐磨材料。 | 1、废气:本项目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投料口设置软帘+侧吸集气罩收集,水泥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储罐上方设置有出气口收集,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出料口设置软帘+侧吸装置收集,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厂区路面降尘用水经喷洒后均自然蒸发,不外排;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及含油抹布,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定期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回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 2026.6.3 — 2026.6.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