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项目 | **** | **区桥北街道张二村西200****肥厂院内) | **绿城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65万元,在**区桥北街道张二村西200****肥厂院内)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筒仓、搅拌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预制件2000m3。 | 1、废气:本项目砂石卸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雾炮机抑尘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水泥、矿粉上料产生的颗粒物经1#、2#脉冲布袋除尘器密闭集尘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料计量、投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3#脉冲袋除尘器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砂石料输送、计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淋管抑尘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原材料进厂、物料投料、搅拌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油桶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布袋、废PE膜、废钢筋、除尘灰、废碎石料、沉淀池泥渣定期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 2026.6.4 — 2026.6.1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