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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地****建设局,各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为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发包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第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全区通报。
2025年4月,******公司在某工程(合同金额1040.69万元)标后履约中,施工现场中标承诺人员均不在场,****公司人员,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认定******公司存在转包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2025年9月,**自治区日****建设局对******公司罚款5.20万元。
2025年5月,**启邦****公司在某工程(合同金额1040.69万元)标后履约中,施工现场中标承诺人员均不在场,****公司人员,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认定**启邦****公司存在转包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2025年8月,**自治区日****建设局对**启邦****公司罚款8.60万元。
2025年1月至3月期间,******公司在某工程(合同金额2281.22万元)中标后,与龙某等人就项目转包事宜进行多次协商,推进转包流程,后因在转包费用支付方式上协商未果,未完成最终转包手续,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暂行)第》第七条,认定******公司存在转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25年10月,**自治区****建设局对******公司罚款12.55万元。
******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