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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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年产1000吨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年产1000吨涂料建设项目

**县-****园区(鼠场片区)

****

贵****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06度37分23.408秒,北纬26度11分24.353秒,属于涂料制造。项目租赁**奥****公司闲置标准化厂房,面积为1800m2,建设成品区、原料区以及生产区等,将原辅料(主要为碳酸钙粉、钛白粉、雪花白砂子、水泥、乳液、分散剂、消泡剂、成膜助剂、乙二醇、增稠剂等)按一定比例混合、包装,年产1000吨涂料。

(一)施工期

****园区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无土建施工带来的扬尘、废水、土石方等污染物。施工期会产生少量设备基座钻孔粉尘、安装人员洗手如厕废水、生活垃圾、噪声、设备包装固废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基座钻孔粉尘产生量很少,主要发生在厂房内部,可将施工粉尘控制在厂房内部,通过自然沉降,可以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作业,无施工废水产生,设备安装阶段安装人员洗手、如厕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园区现有化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均发生在厂房内部,噪声值在65-85dB(A)之间,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运输车辆选择合适的时间,经过居民区附近应低速、禁鸣;禁止夜间运输,限制行车速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避开午休时间(12:00-14:30),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车辆运输。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安装生产设备时,会产生少量包装固废,****回收站进行回收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水性涂料的2台粉料分散机、真石漆生产线的2台搅拌机、水泥基防水涂料的1台搅拌机上方分别安装1台集气罩,共5台集气罩,对产尘点粉尘、非甲烷总烃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引至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中排放限值。

(2)钛白粉、碳酸钙粉、雪花白砂子、水泥以袋装形式在车间内堆放,并对其堆放区进行篷布覆盖,进一步减少储存粉尘的产生,运输过程中车辆设置篷布覆盖,卸料时尽量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车间内部通风换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3.24m3/d,经沉淀池收集,进入厂区内设置的一体化A/O工艺污水处理设施(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的“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后,暂存于5m3的复用水池内,最终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0.96m3/d,进入化粪池(2m3)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生产区,成品、化学原辅材料堆放区,清洗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复用水池,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防渗系数≤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且机械设备皆安装有减振装置,从源头上减弱噪声;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利用厂房围墙、门窗的隔声、消声作用降低噪声源强;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原料泄漏、沉淀池或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故障或泄漏,外逸污染周边水体及土壤。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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