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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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4]15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9799.3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协助办理报批报建、设计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等、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括:现场工程量核验、审核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清单外材料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要求至少派驻1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工期7个月)。)

2.4工程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估值为7361万元,工程费用预估值为6413万元。

2.5建设地点:****园区**大街1****工具厂房。

2.6计划工期(服务周期):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7月20日,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11月30日;

2.7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现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程、技术的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管理服务80%,监理服务80%,造价咨询服务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2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总咨询师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的总咨询师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全过程咨询由联合体投标实施的,总咨询师应当在牵头单位注册执业,且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项目管理业绩或监理业绩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绩)。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项目管理人员 1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监理人员4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3)造价咨询人员3人: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职称,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造价成员中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职称不低于2人。(注册造价师和职称人员不可为同一人)

注:项目咨询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均需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项目管理业绩或监理业绩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提供业绩为准;

注: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未开展工程项目信息录入一体化工作平台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咨询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牵头单位应对咨询服务结果负总责,其他联合单位对各自服务内容承担相应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标服务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9日08:00至2026年6月15日16:00前,通过CA锁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1118号

联 系 人:任俊霖

联系电话:0431-****6859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贾文博、初丛臣

联系电话:0431-****8673

监督部门:****开发区****办公室

电话:0431-****1522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中心(****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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