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东呼伦贝尔鄂伦春顺和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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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蒙东**鄂伦春顺和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6-06-08

一、工程概况

蒙东**鄂伦春顺和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位于**自治区**市**大杨树镇。2024年5月,******公司编制了《蒙东**鄂伦春顺和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6月26日,****保护厅以“内环表[2024]169号”对本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扩建工程于2025年6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12月5日完工并投入调试运行。

本次验收内容包括前期工程和扩建工程。前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31.5MVA(1#主变),110kV出线3回,35kV出线2回,10kV出线10回,已建2×3000kVar电容器;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变1×50MVA(2#主变),10kV新增出线10回,安装1组容量为1Mvar和1组容量为2Mvar户外框架式电容器。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772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78%。

二、环境影响调查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前已取得用地手续,占地面积为7200m2,扩建工程位于站内预留场地内,不新增占地,施工期所用物料均堆放于站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为5m3,拉运至大杨树镇建筑垃圾填埋厂处置,现场无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遗留,站内空地已采取硬化和碎石压盖。经现场勘察,站内外无施工痕迹。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购买成品防渗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无施工废水产生;****电站内建有容积为4m3的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拉****处理厂处置。施工期未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

3、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定期酒水,大风天暂停施工,材料运输和堆放采用遮盖等方式减少扬尘污染;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对站内空地采取固化措施。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在午休和夜间不进行施工有作业;****电站内,主要施工区域位于站内中部,声源经距离衰减,围墙隔声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经现场调查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事件。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大杨树镇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为5m3,拉运至大杨树镇建筑垃圾填埋厂处置。验收期间现场无固体废物堆放。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噪声、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在施工期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调试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1、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前已取得用地手续,占地面积为7200m2,扩建工程位于站内预留场地内,不新增占地,施工期所用物料均堆放于站内,对周边声环境无影响,经现场勘察,站内外无施工痕迹。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05m3/d,经变电站内建有容积为4m3的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拉****处理厂处置,不外排。

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1#、2#****电站厂区中央,主变压器布置于站区中央;本项目设1名值守人员,每日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巡检。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噪声值昼间为47.2-56.2dB(A)、夜间:42.7-47.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外200m范围内最近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值昼间为46.2-48.4dB(A)、夜间:42.3-44.1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

4、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主变及电气设备的布设均符合相关要求;变电站内设有1根25m构架避雷针和3根30m独立避雷针;选用U70BP型号的悬式瓷绝缘子;站内1名值守人员,每日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巡检。

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为0.28V/m-314.3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08μT-2.9880μT;变电站厂界外30m范围内的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为1.39V/m-120.19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35μT-1.1535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和100μT的标准要求。工程采取的降低电磁场影响的措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本工程运行对工程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很小。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1t/d,集中收集后,每日由大杨树镇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0-08。产生后通过主变压器下方容积为16m3的事故油坑排至容积为24m3的事故油池,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验收阶段均未产生;废弃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产生后直接交由******公司处置,不在站内暂存。验收阶段未产生。

6、运营期风险防范措施调查

本项目建有1座容积为24m3的事故油池;1#主变和2#主变下方分别设置1个容积为16m3的事故油坑,事故油坑内铺设250mm厚的鹅卵石。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自流至容积为24m3的事故油池。事故有坑、事故油池池体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垫层为C15,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中提出了比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和投运期间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没有环保投诉。

四、环境管理

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竣工投运后,根据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特点,其运****管理部门,在运行期间实施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内容。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的“蒙东**鄂伦春顺和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规定,经实地监测与现场踏查,本期工程环保措施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相关要求予以落实,该工程具备竣工自主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

备注: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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