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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35KH0U84 | 建设单位法人:杨正华 |
| 杨正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 |
| ****年产10万吨再生铜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1-铜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经三路东侧恒吉铜材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5.961766 纬度: 25.87509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1 |
| 赣市行审证(1)字〔2024〕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1MA35KH0U84001U |
| 2026-02-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1MA35KH0U8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39A8KY2P | 验收监测单位:**拓****公司 |
| ****0106MA382NYN8Y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2026-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01 |
| 2026-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6794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形成低氧铜杆5万吨,阳极铜板5万吨,黑铜6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低氧铜杆、5万吨阳极铜板 |
| 黑铜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阳极板熔炼系统:以废杂铜和黑铜等为原料通过阳极熔炼、铸锭得到阳极铜板; ②低氧铜杆熔炼系统:以废紫铜、光亮铜等为原料,通过阳极炉熔炼、连铸连轧工艺生产低氧铜杆 | 实际建设情况:①阳极板熔炼系统:以废杂铜和黑铜等为原料通过阳极熔炼、铸锭得到阳极铜板; ②低氧铜杆熔炼系统:以废紫铜、光亮铜等为原料,通过阳极炉熔炼、连铸连轧工艺生产低氧铜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烟气脱硫水经除铊+沉淀后回用;阳极铜板生产系统:阳极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法处理;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低氧铜杆生产系统:阳极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法处理;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阳极炉炉渣、边角料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阳极炉收尘灰、风管铜泥、废乳化液、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还会产生阳极炉脱硫渣,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完成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400m2)和危废暂存间(共320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烟气脱硫水经除铊+沉淀后回用;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一起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法处理,环境集烟采用沉降后并入炉膛烟气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一起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同时加强厂区的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边角料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阳极炉渣、分拣废料、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阳极炉收尘灰、风管铜泥、废乳化液、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阳极炉脱硫渣暂按危废处理,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400m2)和危废暂存间(共320m2) |
| 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排气筒合并为一根;阳极炉炉渣外售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本工程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物料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冶炼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一般防渗区包括原料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废气处理区;其他为简单防渗区。 污染监控:项目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铜、汞、砷、铅、镉、六价铬、锑、镍、铊等;设2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锑、铜、氟化物、二噁英、铊等。 应急响应: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厂区东南角建设了1眼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地下水位变化动态及地下水质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地反馈地下水水质状况,确保周边敏感点地下水环境安全。厂区设置了雨水、排水系统并做好了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对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其他生产车间等地面均采取水泥硬化,并视情况进行防渗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46 | 0.3168 | 0 | 0.46 | 0 | 0.317 | -0.143 | |
| 0.23 | 0.16 | 0.16 | 0.23 | 0 | 0.16 | -0.07 | |
| 0.026 | 0.016 | 0.016 | 0.026 | 0 | 0.016 | -0.01 | |
| 0.002 | 0 | 0.002 | 0.0023 | 0 | 0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33987 | 16542.9 | 0 | 108937 | 0 | 41592.9 | -92394.1 | / |
| 19.984 | 0.963 | 4.06 | 19.984 | 0 | 0.963 | -19.021 | / |
| 11.667 | 4.818 | 5.93 | 11.667 | 0 | 4.818 | -6.849 | / |
| 14.925 | 0 | 8.07 | 14.63 | 0 | 0.295 | -14.63 | / |
| 0 | 0 | 0.21 | 0 | 0 | 0 | 0 | / |
| 1 | 烟气脱硫废水除铊+沉淀设施处理,化粪池,初期雨水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处理厂接管标准 | 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除铊+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烟气脱硫不外排(其中铊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限值为5μg/L)。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管排放,****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绵江 | 监测期间该企业连续两天厂区生活污水处理总排口监测的pH、COD、BOD5、SS、氨氮、TN、TP浓度****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急冷塔、沉降室、活性炭喷射系统、脱硫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DB12/524—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项目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一起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法处理,环境集烟采用沉降后并入炉膛烟气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一起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期间监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类、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均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铊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氨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的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圆盘铸锭机组、引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约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公司厂界东、南、西、北方向外1m昼间等效声级以及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 项目在厂区东南角建设了1眼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地下水位变化动态及地下水质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地反馈地下水水质状况,确保周边敏感点地下水环境安全。厂区设置了雨水、排水系统并做好了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对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其他生产车间等地面均采取水泥硬化,并视情况进行防渗处理。 |
| 1 | 一般固废:阳极炉炉渣、边角料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阳极炉收尘灰、风管铜泥、废乳化液、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阳极炉脱硫渣暂按危废处理,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共320m2),库房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已有1座占地面积为40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 阳极炉收尘灰、风管铜泥、废乳化液、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处理;阳极炉脱硫渣暂按危废处理,委托****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极炉炉渣、分拣废料、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外运处置。 建设单位在阳极炉车间北部建设一座面积共计3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临时堆置,仓库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地面采用高标水泥硬化,涂刷了环氧树脂地坪。同时为了防止雨水对危险废物的淋洗,或大风对其卷扬,堆场顶棚采用了防雨材料并加固,同时堆场四周建设了具有防风构筑物,危废间做到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要求的“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项目产生的危废经收集后按成分性质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分区设置标识牌,标明该种危废的名称、来源、特性、代码等,同时建设单位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项目在厂区北部设置1个4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用于存放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定期处置 |
| 1 |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及污染治理设施失效导致的废气事故排放的风险。须在设计、生产、工程控制、劳动保障、运输、危化品贮存等方面做好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座事故应急池250m3,初期雨水池450m3。 | 为了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将事件造成的损失与社会危害降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市生态****支队**大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60781-2023-07-L。 本项目建有1座事故应急池250m3,初期雨水池45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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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